记者张筱涵/综合报导
韩团NewJeans与所属经纪公司ADOR之间的专属合约效力争议持续升温,6月5日于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进行第二次辩论时,法院劝双方考虑和解,但NewJeans方面明确拒绝。
NewJeans。(图/翻摄自Instagram/newjeans_official)
法院合议第41部(庭长法官郑会日)提出「是否愿在下次开庭前进行和解」的建议,并坦言:「虽然上次被告(NewJeans)方面已表示无意和解,但作为法院,还是想再次劝说,觉得很可惜。」对此,NewJeans的代理律师明确回应:「已经过了无法回头的河流,双方信赖已经崩毁。」
原告ADOR方面则回应:「无论是本案诉讼还是假处分,只要法院下达结果,之后进行和解会比较容易。」
在庭审中,NewJeans律师团对ADOR提出多达15项书面释明要求,要求对方对具体事实进行说明。其中法院接受了几项内容,包括ADOR董事会是否在签约时授权前代表闵熙珍处理合约细节(除去成员、合约期与结算条件),以及在闵熙珍被解任前后是否讨论过这对NewJeans活动的影响、是否针对模仿NewJeans的状况主动制定对策等。
不过,法院对于NewJeans方面提出的「媒体操作」相关指控,认为带有情绪色彩,缺乏客观性,因此未予采纳,并指出「如果被告方面有证据,可自行提出」。
此外,NewJeans方面质疑ADOR提交的证据内容不全,仅包括制作人Hitchhiker的行程表与名单,并强调:「若有见过Hitchhiker,就应该说明讨论了什么、协议到了哪个程度。」
双方也针对另一宗相关官司,LE SSERAFIM所属公司SOURCE MUSIC对闵熙珍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之纪录提交问题产生争议。ADOR要求调阅该案资料时,NewJeans方面反对,指出其中部分证据可能涉及违法取得,包括「在非法审查过程中私自下载伺服器对话纪录,恐违反资讯通讯网法」。
NewJeans方面补充,该案件的法官也认为这些证据可能属违法收集,是否采纳仍需进一步审理,因此希望等该案资料整理完再进行调阅。ADOR则反驳表示:「这些电脑文件为公司所有,提供者也同意提交,不属于违法证据。」
法院最终回应:「即使收到纪录,也不代表能直接作为证据,若原告选择提交,被告再行反驳即可。」此案下一次开庭将于7月24日下午进行。
更新时间:202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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