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男友与一女子在车内行为亲密,四川的小美(化名)一气之下将女方拉下车殴打,之后,小美被行政拘留7天,还被对方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近日,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公开了这样一份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小美与男友在2024年9月20日共同生育一女,并于11月4日办了满月酒。次日,小美及亲属若干人在停车场发现男友与小芳(化名)在男友车上有亲密行为,小美遂将小芳拉下车并进行殴打,二人抓扯期间男友报警,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将二人分开。
小芳到医院住院6天,鉴定后评定为轻微伤。小美被行政拘留7日,罚款300元。之后,小芳将小美起诉到法院,索赔9261.95元。
而小美认为,发生冲突情有可原,她与男友育有一女,发现原告衣衫不整坐在男友身上,自己产后身体虚弱且有产后抑郁,因此情绪失控进而与原告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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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从派出所民警的询问记录来看,除小芳自己否认与小美男友有恋爱关系外,小美男友亦陈述,他与小芳是恋爱关系,事发时小芳坐在其腿上,且在场多人陈述事发时看到小芳坐在其腿上。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小芳因人身损害要求获得赔偿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但是从法院查明的事实来看,小芳在明知小美与其男友仍是情侣关系的情况下,与男方有亲密行为导致小美情绪激动进而发生殴打行为,其自身亦有一定的过错,酌情认定小芳在本次事故中自行承担30%的损失。一审判决小美支付小芳损失2552.40元。
头条号作者“梅姐说法” @梅姐说法 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产后抑郁不是打人的借口
小美主张的“产后抑郁”,在本案中未能成为免责事由,我国法律未将抑郁症列为责任阻却事由,仅在量刑时可作为酌定情节,小美未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或鉴定报告证实其在事发时处于发病状态。
但需关注的是,若小美后续提起针对男友的诉讼,产后抑郁可能成为证明精神损害程度的重要依据,尤其在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时。
(零度时评综合封面新闻、潇湘晨报、九派快讯、头条号作者 @梅姐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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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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