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证监局披露,江苏江南农商银行、无锡农商银行、江阴农商银行因基金销售业务存在多项问题,分别被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出具警示函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据湘财Plus了解,证监部门可以采取多种行政监管措施,包括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和出具警示函等,其中责令改正的严重程度超过出具警示函。
责令改正通常是在发现违法行为后,监管机构要求违法者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纠正;警示函则更多是一种警示和提醒,用于告知违法者或其相关人员其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或问题,并提醒其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上述被采取措施的三家农商银行中,江南农商银行为江苏最大农商银行,无锡、江阴农商银行则均为上市公司。
江苏证监局发布的具体情况如下:
△江南农商银行。
对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该行基金销售业务存在的问题包括:
一、制度建设方面,未就基金销售产品风险等级评估标准、方法、流程等建立评定制度;未建立健全关于投资人信息安全及权益保障等的风险监测机制。
二、业务规范方面,代销基金的宣传内容未经公司合规审核;未充分了解引入销售公募基金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等,未对代销产品开展科学有效的风险评估。
三、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部分从事基金销售相关业务的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未将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等纳入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合规风控人员未对新销售公募基金产品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合规审查意见;未设立产品准入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未审慎评估基金销售业务与公司其他业务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并完善利益冲突防范机制。
四、信息报送方面,未按规定报送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任职备案材料;未按规定报送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离任审查报告;反洗钱报备落实不到位。
△无锡农商银行。
对无锡农村商业银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该行基金销售业务存在的问题包括:
一、制度建设方面,有关基金销售业务相关制度未根据业务实际及时更新。
二、业务规范方面,未充分了解引入销售公募基金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等,未对代销产品开展科学有效的风险评估;通过互联网对部分代销基金产品开展宣传推介过程中,未通过专门的技术系统加强统一管理,实施留痕和监控;个别基金销售网点未置备基金销售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合规风控人员未对新引入代销产品及其管理机构进行合规审查;未将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等纳入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负责对代销基金业务合作机构及其产品实行准入审批的委员会成员中未包括合规人员;未审慎评估基金销售业务与其他业务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并完善利益冲突防范机制。
四、信息报送方面,未按规定报送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任职备案材料;未按规定报送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离任审查报告;反洗钱报备落实不到位。
△江阴银行。
对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该行基金销售业务存在的问题包括:
一、制度建设方面,未建立关于投资人信息安全及权益保障等的风险监测机制。
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现有制度未对代销基金业务产品准入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予以明确,由授信审查委员会代为履职,成员未包括合规人员;部分从事基金销售相关业务的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未将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等纳入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未审慎评估基金销售业务与其他业务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并完善利益冲突防范机制。
三、信息报送方面,反洗钱报备落实不到位。
统筹/新湘财 综合/湘财Plus
-END-
*重要说明:湘财Plus所有文章引述的数据或信息均来源于文中所提及公司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官方发布及媒体报道等公开渠道,并尽最大努力保证数据经得起验证,信息经得起查证。如存在可能的错漏,请给我们留言。
更新时间:2025-07-02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date("Y",time());?>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