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十二师发布政商交往“三张清单”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和倡导清单,以清单化、标准化的形式明晰政商交往规则,清晰界定可为与不可为事项,
旨在让民营企业放心投资、安心发展
为何推出“三张清单”?政商关系是影响营商环境的重要因素,十二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用三张清单,为政商交往立规明矩。
↓正面清单↓
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共7条,以大力支持企业开拓创新、发展壮大为导向,倡导“亲而有度”的服务理念,激励各级干部担当作为,主动靠前服务企业,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加快发展。
其中明确,经本级党委(党组)批准,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可参加商(协)会、企业举办的座谈会、研讨会、交流会、茶话会、论坛、年会等各类公开活动;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政策制定、产业规划、标准制定、行业服务等;组织企业参加政策宣传、人才培养、产业提升等培训活动。
↓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主要聚焦影响企业切身利益、政府形象和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从不准违背公平、不准懒政怠政、不准有法不依、不准以权谋私、不准违约失信、不准悬空政策、不准违反保密规定等方面对各级干部提出7条严禁事项,划出政商交往“底线”“红线”,树立“清而有为”的底线思维,引导各级干部“亲不逾矩、清不远疏”,与企业清白往来。
↓倡导清单↓
倡导清单从7个方面提出倡导事项,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道德观,做“两个健康”的践行者、推动者,争当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新创业、回报社会的表率,心底坦荡地和干部交往,遵纪守法办企业,在坚守主业、做强实业上下功夫,不断提高企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其中包括:鼓励企业参与对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评议等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主动与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沟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鼓励与公职人员坦荡真诚相处、清白纯洁交往;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发挥优势、助力招商,做招商引资的参与者、推介者、联络员、协调员。
十二师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许云表示,“三张清单”进一步明晰了政商交往界限,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将有力促进全师营商环境再优化、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三张清单”的发布,也增强了企业在十二师发展的信心。十二师三坪农场商会会长、新疆宏信佳诚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蔡超表示,“三张清单”对政商交往起到了正面引导作用,不仅有利于建立亲清政商关系,更提高了政企沟通效率,为企业发展按下加速键。
在十二师川渝商会党支部书记向毛子看来,“三张清单”不仅是规则,更是发展保障,让企业遇到困难有处可诉,并能得到及时解决。
多位企业家一致认为,随着“三张清单”的落地与深化,将推动政商在阳光下良性互动,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为十二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附件:十二师亲清政商交往“三张清单”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确保政商交往界限分明、规范有序,特制定行为指引如下。
一、政商交往“正面清单”
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与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规范自身行为,成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积极宣传者、模范实践者和有力推动者。
一要增进政企沟通联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常态化联系企业制度,鼓励公职人员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经常性听取企业反映的诉求,真心实意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做到无事不扰、有事上门,亲清有加。调研走访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可以按公务接待标准在商(协)会、企业职工食堂用工作餐,用餐应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二要推动惠企政策落实。依托各类服务平台,及时公开公示各级惠企政策,提高民营企业政策知晓度。做到主动宣传、充分解读,及时为企业提供培训、咨询等服务,推动政策全面、精准、及时直达企业。做到精简细化申报流程,便捷高效服务审批,及时跟踪回访问效,确保政策红利落实到位。
三要提升涉企服务水平。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运用好“企业直通车”机制,畅通企业举报投诉和问题反映渠道,落实“统一受理、按责承办、强化监督、限时办结”的要求,及时协调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难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要推进经贸交流活动。积极组织商(协)会、企业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技术交流、合作洽谈等活动,主动为企业发展搭建平台。经本级党委(党组)批准,可以参加商(协)会、企业举办的座谈会、研讨会、交流会、茶话会、论坛、年会、换届大会、庆典等各类公开商务活动,出行、就餐、住宿费用按公务出差标准执行,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邀请企业人员商讨、会办有关事项时,如需要就餐的,经本级党委(党组)批准可安排工作餐。商务交往中,确因礼仪礼节需要赠送纪念品的,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可按规定赠送能够代表本地特色形象的礼节性纪念品。
五要平等对待市场主体。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非禁即入”等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在政府资金安排、市场准入、要素获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金融信贷、法律保护等方面,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破除发展壁垒,促进各类企业优势互补、竞相发展。
六要坚持诚信守法践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增强诚信履职意识,维护政府诚信形象,严格履行政策承诺与合同约定,做到言而有信,在与企业合作过程中,应认真履行承诺,确保政策兑现和合同履行。
七要提高监管执法水平。注重部门协同监管,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合理制定检查计划,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标准,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二、政商交往“负面清单”
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与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中,要始终以法律法规、党规党纪为根本准绳,严守“不触法、不越纪、不谋私”政治底线,严格规范用权行为,切实做到“七不准”:
一是不准违背公平。不得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环节,为特定企业量身定制规则、设置排他性条件;不得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本地外地企业采取差别化对待,限制公平竞争,阻碍市场活力释放;不得在资质审批、项目验收中区别对待企业,搞“熟人优先”“关系通关”,损害市场公平性。
二是不准懒政怠政。为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过程中,不得不作为、慢作为;联系服务企业过程中,不得搞只承诺、不兑现;对市场主体的合理诉求,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久拖不决;在贯彻落实各级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惠企等决策部署过程中,不得搞“玻璃门”“弹簧门”等隐性门槛;不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开展工作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落实惠企政策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三是不准有法不依。在行政管理监督过程中,要依法落实批管衔接,不得出现“应批未批”“以管代批”“以罚代管”等行为;不得搞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对企业进行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不得违反法定程序、超标的、超范围扣押、冻结、查封企业财产,涉企案件久拖不结、久办未果、冤错案件有错不纠。
四是不准以权谋私。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企业或个人谋取私利,不得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及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不得违规向企业借贷资金、变相占用、使用企业汽车、房屋等物品;不得违规请托企业办事、插手项目、干预经营;不得默许、纵容、包庇配偶、子女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公职人员的职权和职务的影响力,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金融信贷、财政资金安排等方面谋取私利。
五是不准违约失信。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对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变更等理由违约毁约;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损害政府公信力。
六是不准悬空政策。不得以“流程复杂”“条件不符”为由拖延政策兑现,或擅自增设附加条件、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导致政策空转;禁止将惠企政策与无关考核指标挂钩,或以“一事一议”名义人为设置政策兑现障碍,导致企业无法享受应得权益。
七是不准违反保密规定。公职人员在履职过程中,不得将企业提供的商业秘密、未公开的经营数据等信息,擅自泄露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为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提供帮助,给企业带来竞争劣势与经济损失。
三、民营经济人士“倡导清单”
民营经济人士要充分认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意义,自觉规范交往行为,构建积极、健康、向上,风清气正、交往有道、和谐高效的政商关系,应自觉做到:
一是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传承热爱祖国的光荣传统,以产业报国、实业强国为己任。遵纪守法,做诚信守约的表率。创新创业,努力把企业做好、产品做优。坦荡真诚、洁身自好,做净化政治、社会、经济生态的践行者,积极投身十二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主动建言,推动发展。主动同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沟通交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讲真话、谈实情、建诤言,为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政策提供有益参考。充分利用政府提供的服务和支持,团结兄弟企业全力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三是创新驱动,开拓市场。把创新作为引领企业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既要推动生产组织创新、技术研发升级、市场模式变革,也要注重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价值培育。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等国际市场竞争,通过数字化转型提升产业链韧性。同时,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探索建立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争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
四是致富思源,义利兼顾。坚持“义利兼顾、以义为先”,做到富而有责、富而有义、富而有爱。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创业就业,保障消费安全,关注员工福利,关爱员工健康,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助力乡村振兴,投身“万企兴万村”行动,自觉推动绿色发展,真诚回报社会。
五是不急功近利,逃避监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规范。在经营活动中,要秉持公平竞争原则,不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不逃避政府部门合法合规合理监管,不请托公职人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六是不钻营关系,输送利益。在与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交往时,应保持清白透明的政商关系。不向公职人员或者其亲属赠送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物、礼金等财物;不安排可能影响公职人员廉洁履职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商业利益或政策优惠;不以代为投资、理财,或者赠送干股、高息借贷、挂名取酬等形式向公职人员或者其亲属输送利益。
七是不漠视责任,背离公义。要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布局,积极服务区域协调发展,自觉维护政策权威和法治底线,在参与公共事务中,须恪守边界、尊重规则,不通过非组织途径干扰干部选拔任用,不以利益输送干预公共决策,不以虚假信息误导政策制定,不以不当手段妨碍行政执法,始终以合法合规方式支持社会治理,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政商互动环境。
(记者:冯晓玲 通讯员:唐婷婷 编辑:秦怡)
更新时间: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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