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又一绿氢项目撤销

2025年12月22日,乌海市海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申请撤销《内蒙古乌海西来峰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场站》的请示。

文件称,内蒙古乌海西来峰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场站,项目代码:2403-150303-04-01-300399,项目总投资37250万元(2024年3月15日备案)。因项目不再实施,现申请撤销。



据了解,该项目位于乌海市海南区乌海市海南产业园西来峰项目区,项目单位为内蒙古乌海海峰新能源有限公司,总投资37250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拟建14套1000Nm³/h电解槽,年制氢量约为7107吨/年,本项目采用一体化并网的方式接入电网,上网容量不超过20%。

计划建设起止年限:2024/04至2026/04

天眼查网站显示,内蒙古乌海海峰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成员,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是一家以从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

2025年11月13日,国家能源集团另一规模化绿氢项目——阿拉善高新区百万千瓦风光氢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因绿氨市场价格下滑、经济性未达集团投决要求,主动放弃建设指标。

据悉,因绿氨市场价格下降,该项目经济性不及预期,未达到集团公司投决要求,无法按照核准(备案)规模全容量建成并网,企业主动放弃建设指标。

风电、光伏制氢成本高昂。电解槽设备投资、巨大的能耗费用(即使使用自有风光电力,也涉及巨大的机会成本),以及氢气的储存、运输和下游应用成本,共同构成了绿氢高昂的终端价格。

在当前的技术和市场环境下,绿氢相较于化石燃料制取的“灰氢”在成本上毫无竞争力。国家能源集团作为央企,投资决策需严格考量经济效益。当项目模型测算无法在可预见的时间内实现盈利,甚至可能持续亏损时,叫停或许是最理性的商业选择。

据了解,除了内蒙古,还有甘肃、新疆、青海、河北等地,最近一年均出现风光制氢项目撤销备案、终止环评、调整规模、暂停核准等现象。

实际上,这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说明绿氢项目正在转向高质量优化布局

尤其是国家对风光制氢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并明确风光制氢必须满足:不增加系统性负荷波动、不增加弃风弃光风险、具备独立消纳能力、不能“假绿氢、真并网”。

这些严格要求,导致一些项目提高了风险,同时也逼迫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来提高项目质量。

本文来源乌海市海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流程工业编辑责任编辑:胡静,审核人:李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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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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