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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单挑社
最近魔幻的事儿真不少。
南京博物院的一幅明代名画,跑到北京拍卖会,估价8800万,结果被紧急撤拍。原因是这是一幅收藏名家捐赠的名作。舆论一下子炸锅了,一个常年不被感知的领域,浮出水面,一个老牌国有博物馆的权力边界,到底谁说了算、谁来监督、谁替公众看着这扇库房门?
咱先捋一捋事情的经过。
根据澎湃新闻的独家报道和一些资料。上世纪上半叶,江南有个大收藏家叫庞莱臣,号“虚斋”。圈内对他的评价非常高,有“江南收藏看虚斋”之说。他的藏画,不是随便扫货,是按体系、按流传、按质量一点点攒出来的,里头有一卷被他视作压箱底的东西,那就是明代仇英的《江南春》。清代的时候,这卷画先在王氏话雨楼,再到苏州过云楼,被《过云楼书画记》称成仇画第一,最后落到庞莱臣手里,被说成虚斋至精之品。

来源澎湃新闻:庞莱臣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缺好东西办馆、办展,一大批老收藏家选择把家底交给公立博物馆。1959年1月,庞莱臣的儿子庞增和代表家族,把“虚斋旧藏”古画137件,无偿捐给南京博物院。南博给了一张正式收据,还附了一份清单,明明白白写着:明 仇实父(仇英)《江南春图卷》一件。

来源澎湃新闻
在那一刻,对庞家来说,这卷画不再是我家的宝贝了,而是国家的东西,以后由南京博物院代为保管、研究、展示。对南博来说,这也是一笔巨大的资产。有虚斋旧藏,有仇英名迹,有捐赠故事,是任何一间博物馆都求之不得的组合。
几十年过去,这137件画作在库房里沉默,偶尔有几件出现在展厅。2014年,南京博物院办了一个大展,专门纪念庞莱臣诞辰150周年,把“虚斋藏画”在全国各大博物馆里串成一个故事,高度肯定庞家捐赠的意义。
结果就在这次展览相关文章里,有一句话扎到了庞家人的心:“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会败落到卖画为生。”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把这句话当成了对家族名誉的公开伤害,一纸诉状把南京博物院告上法院。最后法院判她胜诉,这算是两边关系第一次公开撕裂。

更戏剧的是,在这次名誉案的过程中,南京博物院拿出了一条“有利于自己”的材料:一篇2010年左右的报道,介绍南京一家民办美术馆“艺兰斋”的镇馆之宝-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这篇报道详细讲了这卷画从话雨楼、过云楼到虚斋庞莱臣的传承,还写明是“庞氏后人带出,再由艺兰斋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购得”。
庞叔令在法庭上看到这篇报道,整个人是懵的。按照她的理解,仇英《江南春》在 1959年就已经捐给了南京博物院,怎么又会从“庞氏后人带出”跑到民办美术馆变成“镇馆之宝”?那一刻,她第一次产生了一个疑问:
后来几年,她不断给南京博物院写信,希望了解137件捐赠品的具体情况和去向,但得到的回应非常有限。你能感受到那种挫败感:自己把东西交出去几十年了,现在连问一句“还在不在”“在哪里”都问不出答案。
时间一下跳到2024年。庞叔令选择再一次用法律手段推进。2024年11月起,南京博物院连续两次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材料,案由是“赠与合同纠纷”,核心诉求就是:请南博向捐赠人后代说明捐赠藏品的真实状况和流转去向。

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一个看上去还算合理的共识。在 2025年6月30日之前,让捐赠人进入库房,对照1959年的清单,逐件查验这137件画的原件。如果发现有缺失,南京博物院要说明缺失作品的去向。
结果,就在查验约定的前一个多月,事情突然拐了个弯。
2025年春天,北京某大型拍卖公司的图录里,亮出了一个重磅拍品:明 仇英《江南春》图卷,估价待询,市场传出的起拍价在8800万元左右。图录上的介绍,从题材内容到收藏传承,一路写到话雨楼、过云楼、虚斋庞元济,和庞家当年的那卷记载几乎重合。
对懂行的人来说,这不是一件普通拍品,而是妥妥的顶流,学术价值、市场价值都在天花板上。对庞叔令来说,这更像是一记闷棍。我一直问南博“画在哪”,你口风紧得要命,结果一转头,它以8800万的起步价出现在北京的拍卖预展上。

她马上向国家文物部门举报,文物主管部门很快介入,要求核查来源,拍卖行也在风口之下紧急撤拍。南京博物院随后证实,确实有这么一件仇英《江南春》曾经被捐入馆内,但拍卖场上的那一卷,是不是当年受赠那件,要进一步查证。
该走的程序还得走。到了 2025 6月底,庞叔令按约进入南京博物院的库房,对照着 1959年的清单,一件一件核对。最后的结果是:137件捐赠品,现场只看到了132件,有5件不翼而飞。
这5件里,除了仇英《江南春》之外,还有赵光辅《双马图》、王绂《松风萧寺图》等,都是名字听上去不简单的古画。换句话说,缺的不是无名小稿,而是清单上有名有姓的作品。紧接着,南京博物院给她出了一份书面说明:这5幅作品在1961年、1964年两次被专家组鉴定为“伪”“假”,上世纪90年代,依据当时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已经剔除藏品序列并进行了处置。

问题是,这份说明只说了三个关键字:伪、假、处置,却没说这 5 幅画到底去了哪里,处置给谁,是划拨给其他单位,还是以什么方式流出了博物馆体系。庞叔令当然不接受。于是,第二轮官司来了。
2025年11月20日,“赠与合同纠纷案”在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正式开庭。庞叔令这次的要求更直接:请南京博物院提供详尽的流转材料,交代这5幅画是如何从“虚斋捐赠品”变成“已处置”的。
庭审中,南京博物院拿出了两份关键证据:
一份是1961年的《鉴定书画意见记录》,另一份是1964年的《鉴定书画库存意见记录》。这两份记录上写着,当年邀请了张珩、谢稚柳等专家,对包括《江南春》在内的若干作品进行了鉴定,结论是“伪”“假”。上世纪90年代,正是依据这两次鉴定,把5幅画从馆藏序列里“剔除”,并依规“处置”。
可问题又来了:
一是这两份文件公开出来的版本,大面积打了马赛克,外界只能看到几个“某某为假”的字样,看不到完整名单、看不到具体理由、看不到专家讨论细节。二是即便当年真判成“伪作”,今天回头看,这种鉴定是不是还经得住新的学术标准和技术检测,也是个问号。庞叔令的态度很简单:既然你说有鉴定、有处置,就把过程、文书、流向都给我看清楚。

12月17日,舆论已经沸腾。南京博物院终于在官网和公众号发布了一份情况说明,对外统一了口径:确实在1959年接收了庞家137幅捐赠画作,其中5幅在1961年被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等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年又被另一组专家鉴定为“假”,上世纪90年代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进行了处置。案件目前在审理中,下一步将深入核查5幅画作的去向,如果发现当年的处置存在违法违规,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至于拍卖市场出现的那卷《江南春》,是不是当年受赠的那一件,尚待进一步查证。
估计要带出一批人来了。
到这里,时间线差不多拼完了。你会发现,这个故事有几个很刺眼的节点:1959 年无偿捐赠137幅,1961和1964年两次内部鉴定判5幅为伪,90 年代“处置”,十几年后民办美术馆高调展示《江南春》,再过几年,北京拍卖场估价8800万,捐赠人后代在新闻里看到家族捐品的另一种命运,最后,才走进公众视野,引发人们的广泛质疑:博物馆到底在什么时候、通过什么方式,把这些东西从库房里送出去的?
于是一个很现实问题出现了:
一间国有博物馆,同时握着三种权力。
它是文化机构,决定哪些东西进馆、哪些东西出展。
它是国有资产的管理人,负责看管这些属于国家、属于公众的物件。
它又是学术权威,有权说这个是真、那个是假。
问题在于,当这三种身份叠在一起,又缺乏外部牵制时,很容易变成一种闭环。东西在我这,我来鉴定真伪,我来决定处置方式,我来保管全部档案,外界很难介入。当年专家说是“伪作”,今天专家说要“尊重前人结论”,最后变成一个系统里自证自洽的逻辑。捐赠人想问一句“你是怎么判的”“你凭什么处置”,需要打几年官司、拿着法院文书去敲库房门,这说明权力被用得太顺,程序的约束太弱。
这次事件让捐赠制度里的信任问题,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按照现在的法律和常识,捐赠人把东西给博物馆,不是把话语权全部交出去。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都强调,文物收藏单位要尊重捐赠人意愿,对受赠文物妥善保管。换个角度想。哪怕后来发现某几件是伪作,合理的做法也应该是通知捐赠人或继承人,告知鉴定结论,说明拟定的处置方案,征求意见。你愿不愿意返还?愿不愿意留在馆里作为研究标本?愿不愿意公开标注“存疑”?这是对捐赠者起码的尊重。
但这次事件呈现出来的,是一种完全相反的体验。捐赠人后代通过媒体才发现自家祖辈捐的东西在别处展出,写信多年得不到有效回应,在法庭上才看见一部分被打了马赛克的“鉴定记录”。你能想象,对于那些还在犹豫要不要把祖上的东西交给公立博物馆的人,这个案例带来的示范效应是什么?
几十年来,国有博物馆内部的藏品出入库、借展、修复、处置,虽然有一套文书流程,但这些东西大部分是关在自己柜子里的档案。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审计部门能不能全面掌握?社会公众有没有知情权?这几年,文物部门一直在强调要建全国馆藏资源普查和信息系统,就是为了把这块灰色地带变小。可你看这次,从1959年到90年代,再到 2010年民办美术馆展示,再到2025年拍卖预展,监管基本是缺位的,直到媒体曝光、舆论汹涌,相关部门才介入叫停。
换句话说,监管不是一直在场,而是出了事之后才追着跑。这种事后追赶,止得住一件《江南春》的拍卖,却挡不住其他没被发现的东西。
那接下来,对这 5 幅画,尤其是仇英《江南春》,南博务必要给出一条清清楚楚的时间线和流向链。什么时间被判为伪作,哪一年、通过什么程序剔除,划拨给了谁,后来的几次转手有没有文书、有没有价格,能公开的必须公之于众。
这不是为了某个家族的面子,也不是为了某个机构的声誉。如果我们连问一句它去了哪了的权利都要靠打官司争取,那问题就不只是《江南春》了。
更新时间: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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