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严查!个人银行账户进账超过这个数,将被重点监控!

企业还在用个人账户收款?2025年,大数据治税之下,这种操作可能正在被重点监控!

个人账户收款被查!

补税+罚款1300多万!



国家税务总局曝光网络主播田某通过私户隐匿收入偷税案,涉案金额超亿元。






案件重点:



大数据比对发现异常

田某直播带货销售额很大(粉丝300万+,商品常售罄),但其2020-2022年个人所得税申报额极低(2022年仅3488元,前两年零申报)。通过销量与价格测算,发现申报收入与实际销售严重不符。


调查取证,实地稽查

经检查,税务机关发现其库存管理混乱、无规范财务制度,导出平台销售数据,显示三年总销售额近3亿元。


资金流追踪

税务随后调取其个人银行账户及第三方平台流水(微信/支付宝),确认其将直播收入转移至私户隐匿,逃避纳税。


最终处罚

最终田某行为构成偷税,被追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348万元。



案件启示



2025年金税四期完全上线后,税务稽查的模式完全改变,现在税务局稽查不再单一的依据纳税人报送的数据,而是通过大数据分析、多维度数据交叉验证(销售、物流、资金流)及实地取证等方式,精准打击隐匿收入行为。



多家公司因私人账户收款被罚!



企业因个人账户收款被查


01


企业因个人账户收款被查1月8日,广东省税务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案例

该公司因个人账户收款被处以罚款28,320.79元。

违法事实



佛山智慧芒果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在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通过现金和私人银行账户(包含个体户二维码)收款取得含税销售收入合计1,614,150.00元,上述销售收入未入账、未开具发票,未进行申报纳税。





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28,320.79元。







补税1200多万!连续三年私户收款被查


02


图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该公司2019年-2022年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通过个人账户收款,未申报纳税

2019年1月至2022年3月通过个人账户收款,共少列收入82108403.64元,少缴增值税10917181.7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64202.70元、企业所得税271464.10 元。


骗取留抵退税

2022年4月取得留抵退税税款338347.08元,2022年6月取得留抵退税税款8094.63元。


处罚决定

1、追缴相应的税款,并处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11952848.53元,两项合计12,291,195.61元。

2、对追缴的上述税费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通过私人银行账号收取租金,某公司被罚14万多


03


违法事实:



该公司存在少申报收入的行为:根据案源线索,该公司提供的账册资料和情况说明、司法查询该公司对公账户和法定代表人私人账户银行流水等资料,结合协查取证发现:2017年至2021年期间,该公司通过法定代表人私人银行账号收取租金未申报金额5775327.00元、水费557920.00元,合计633247.00元;该单位还通过现金收款方式隐瞒租金收入合计48960.00元。综上……该公司已对上述隐瞒收入6382207.00元中的4221649.00元作补申报纳税,未申报金额合计2160558.00元,其中含房屋租金1594478.00元,水费557920.00元,管理费8160.00元。





处罚结果:



决定对少报收入需补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自被发现之日起五年内的税款处以百分之五十罚款139080.70元;决定对该公司未按规定保管2015年7月-2016年12月期间会计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行为处罚款2000.00元。







大数据+银税联网下

个人银行账户进账多少,会被重点监控?





银行监控个人账户

银行监控资金主要从3维度重点监控:大额高频交易、异常交易行为、关系图谱监控等。

01



大额高频交易,重点监管

大额交易或高频拆分交易,系统会自动标记为“异常账户”,重点监管。

02



异常交易,重点监管

比如,凌晨0-5点的转账(正常经营很少发生)、节假日频繁交易(特别是春节前后多发套现)、整数金额流水(例如5万、10万等标准数字)等,都会被标记为异常交易,重点监控。

03



关系图谱监控

举个例子,如果你用自己账户收A公司货款,又转账给B供应商,再通过亲属账户回流资金,AI会通过“资金闭环分析”自动生成关联图谱,之前某微商团队就是因为账户关联到13个亲属卡,被判定为“团伙经营”,连补带罚交了210万。




税务局监管资金

税务监管的三大核武器:

金税四期+数字货币+大数据交叉验证。




注意!2025年,这5类人,要小心了!



私户/微信/支付宝收款风险巨大



早在央行发布的银发〔2018〕125号文件中提到,非银行支付机构也需要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也就是说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大额交易也会被稽查到!


并且,用支付宝、微信收款易招来4大风险:

增值税的风险


01


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02



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收取货款,即使收取的款项都已申报纳税,还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少报或隐瞒收入的风险。

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支付货款:

一是,三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可能会被怀疑买发票等被认定为“偷税”;

二是,未通过公户支付货款,很容易收到虚开发票。

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03



通过微信、支付宝给员工发放工资,存在漏报个税或刻意偷逃个税的风险。

企业管理风险


04


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05


用个人微信、支付宝长期收取款项,会导致公私财产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


当然,私户、微信、支付宝收付款虽然存在风险,但企业只要最好管理和规范,正常的申报收入,缴纳税款,是可以有效规避风险的!



公转私,这9种方式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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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9-12

标签:财经   账户   重点   银行   税款   收入   风险   个人账户   数据   货款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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