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苏泷方发布律师声明:部分用户主观臆测音乐作品授权状态、署名信息,断章取义歪曲汪苏泷言论,已取证

7月29日,汪苏泷工作室 发文:针对部分网络用户发布关于汪苏泷先生的不实及不当言论,我们已委托律师事务所采取法律措施,后续将持续跟进相关事宜。汪苏泷先生一直高度尊重版权、尊重创作者和演唱者、尊重合作伙伴,我们也将坚决维护汪苏泷先生的合法权益。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希望大家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

声明称:“近日,新浪微博、豆瓣等网络平台上有部分用户,通过主观臆测音乐作品授权状态/署名信息、断章取义歪曲汪苏泷先生在综艺节目中言论等方式,恶意捏造、散布、影射有关汪苏泷先生的不实信息,甚至对其使用侮辱性隐喻,企图混淆视听。对委托人和汪苏泷先生的正常工作均造成了负面影响。已涉嫌侵犯汪苏泷先生的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正告各侵权主体立即停止并不得再实施相关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删除全部已发布或转载的含有歪曲事实、污蔑诋毁、造谣诽谤等内容的图片、文章、评论等侵权内容并消除不良影响。本所律师已就相关侵权主体的行为进行了取证,并正在按照委托人的委托对持续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诉讼等法律措施,维护委托人及其旗下艺人汪苏泷先生的合法权益。”

(来源:汪苏泷工作室)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极目新闻”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24小时报料热线027-86777777。

展开阅读全文

更新时间:2025-08-01

标签:娱乐   断章取义   主观   音乐作品   言论   声明   状态   律师   用户   信息   委托人   主体   网络   侵权行为   措施   工作室   法律   混淆视听   侮辱性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