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公布 9月1日起施行】财联社8月1日电,《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已经商务部审议通过,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到,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企业应当从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成品油生产企业或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购进成品油。成品油仓储经营企业为其他企业代储成品油的,应当验证油品合法来源及委托人合法证明。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不得采用直接加注等方式向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或终端用户加注成品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不得未经批准在零售网点以外加注成品油。
更新时间:202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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