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了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债务提供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在审批权限方面,公司任何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出席会议人员的三分之二同意或股东会批准。担保事项若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后提供的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等情形,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符合部分情形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被担保方需经营和财务正常,有较小经营和财务风险,且能提供反担保。公司接到担保申请后,由总经理指定财务部门审查被担保方资信,审查材料经总经理审定后交董事会审议。
对外担保应采用反担保措施防范风险,要求被担保方以抵押或质押形式提供反担保且提供方要有实际履行能力。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反担保。
此外,制度还对对外担保的风险管理做出规定,相关部门要在担保期内跟踪、监督被担保方经营和债务清偿情况,被担保方不能履约时要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等。此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本文源自金融界
更新时间: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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