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获悉,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通知》(建金〔2024〕58号)要求及《枣庄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枣住建字〔2025〕7号)规定,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自今年7月1日起,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15%。这一政策调整,旨在降低购房门槛,让更多住房困难家庭能够通过公积金贷款实现安居梦想,对促进枣庄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具有积极意义 。
记者 李青
更新时间: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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