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1日,浙江证监局披露的一则行政监管信息显示,因涉及多项违规,嘉兴银行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浙江证监局查明,嘉兴银行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基金销售业务部门分管负责人、部分从事基金销售业务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二是未设立产品准入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对销售产品准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私募资管产品准入、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未经合规风控人员出具审查意见;
三是对所销售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估内容不全面,个别基金详情页展示的产品风险等级与银行风险评级实际结果不符;
四是在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时,未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
浙江证监局认为,嘉兴银行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嘉兴银行原名嘉兴城市合作银行,是以嘉兴市原3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和6家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基础,由嘉兴市政府发起成立的全市首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998年6月更名为嘉兴市商业银行,2009年12月更名为嘉兴银行。
目前,嘉兴银行注册资本19.25亿元,2024年,嘉兴银行实现营收39.24亿元,净利润13.09亿元。截至2024年末,全行资产总额1843.16亿元,不良贷款率1.01%,拨备覆盖率445.07%。
责编:李文玉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更新时间: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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