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官网发布了关于此前知名演员刘晓庆被举报偷税漏税一事调查结果的情况通报。
通报显示,近期,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以下简称“第四稽查局”)对王某举报刘某庆及相关企业涉税违法事项依法进行了核查。经查,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涉税问题。
第四稽查局还表示,税务部门将依法加强税收监管,持续优化服务,促进合规经营、诚信纳税,并感谢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关心支持。
同一日,刘晓庆微博发表声明,表示“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本人将继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纳税”。
今年5月,刘晓庆被深圳王先生实名举报涉嫌偷税漏税。举报称,刘晓庆通过名下全资公司以“形象代言费”名义将330万元借款转为个人收入,并开具6%税点的增值税发票规避27%以上的个人所得税。该企业被指无实际经营场地、员工和社保缴纳记录,涉嫌虚开发票逃税。第四稽查局受理该举报并对刘晓庆及其相关公司展开调查和稽查。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官网、微博账号“刘晓庆”、中国银行保险报
《中国银行保险报》编辑 王梦萦
更新时间: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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