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25岁了,大学交了男朋友,打算今年把婚结了。亲家也是买房准备一切顺利。就再领证前夕为了给女儿一个保障我提出在房本上加上女儿名字,亲家不愿意了,担心200多万的房一但出现婚变分走一半。就这样女儿恋爱四年的对象分手了。
我很生气,逢人就指责男方的自私。不为我女儿着想。想这样的家庭不嫁也好。
有一天单位老师傅问我:你儿子140平的房装好了吗?我说不急,他才初中生早着呢!师傅又说:你儿子搞对象房子加女友的名字可以吗?我毫不犹豫的回答,凭什么啊!她不过了离婚分我100多万。我回答完了突然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晚上再想想终于懂了。
页面更新: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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