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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也就是说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禁止驾驶机动车的。近日,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成功查获一起未成年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8月24日晚,直属四大队在市区城站路南江街道办事处门前路段开展交通秩序夜查整治行动。21时42分许,一辆无号牌黑色小车沿城站路由市中心往火车站方向行驶,至执勤点时被执勤交警拦下并询问驾驶员为何不按规定悬挂正式号牌或者临时号牌?驾驶员胡某解释道:“我有临时号牌,但担心被风吹掉才没有粘贴。而且3天前已经领取了该车的正式号牌,放在其朋友处。”随后从副驾驶室储物格找出了一幅临时号牌,有效期为2021年8月31日。在进一步调查中,执勤交警发现驾驶员胡某于2005年12月出生,未满18周岁,未到考取机动车驾驶年龄,胡某属于无证驾驶。
据胡某交代,该车辆是一个月前他与别人合资购买的,并已多次驾驶车辆上路行驶;因为其母亲是一名机动车教练员,平时经常看妈妈教导学员练车,看多了认为自己“懂了”。执勤交警对胡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强调了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并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相关法律法规,随后依法暂扣其车辆,要求其在15日内到玉林公安交警部门接受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玉林交警温馨提示,请各位家长务必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不要放任孩子驾驶机动车上路,危害自身和公共交通安全。同时,作为未成年人应当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拒绝无证驾驶,远离事故。
图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玉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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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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