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身贪腐们的隐身术,形式多样,手段五花八门。
过去那种仅在账目上贪腐的少了(不是没有)
隐身贪腐表现多样化,见缝插针,查处较难。
吃回扣。
违规参股。
违规经商办企业。
自己有权,让亲友包揽业务。
搞假投标(实际上是内定承包人)。
利用手中权力,凡经手的工程、项目、业务外包等,暗中分一份。
(明面上乙方张三承包,实际上甲方李四 、王五暗中分成,冠冤堂皇,查也难查)。
利用手中有权 转手销售产品 ,从中牟利,空手套白狼。
(如物价部门强行推销物价公报、学校推销本子、食物,公安推销安全灯,工商管理部门向个体户推销报刊等,甲方主管(或负责人的亲友)向基建单位推销水泥、红砖、门窗、磁砖、水电器材、砂卵石等,如药材商用回扣的方法向医院推销药品等)。
这类贪腐,无缝不钻,无孔不入。
这类贪腐,手段狡猾,隐蔽性强。
这类贪腐,群众痛恨,又抓不到证据。
这类蝇贪,小官大贪,不在职位高低。
如何管控隐身贪腐?
关键在加强监管,制约个人权力,有民主监督机制。
纪监委责任重大,必须更进一步履行好职责,坚持巡视、巡察常态化。
上级组织监督、同级互相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一齐发力。
建立科学健全的规章制度。
如此,才能形成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良好政治氛围。
春风特评
2019年10月31日原创
页面更新: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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