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合格境外投资者可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

经商人民银行、外汇局,近日,证监会公布合格境外投资者可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新增开放商品期货、商品期权、股指期权三类品种,参与股指期权的交易目的限于套期保值交易,自2021年11月1日施行。

扩大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范围,是落实在岸市场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境内证券期货市场开放的重要举措,将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更多避险产品和配置工具,有助于吸引更多境外资金,提高境内资本市场国际影响力。相关品种自上市以来总体运行平稳,功能发挥明显,具备开放基础。

后续,证监会将会同人民银行、外汇局持续评估,推动适时开放更多品种,坚定不移深化资本市场对外开放。

【第24号公告】 《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1〕24号

根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6号)等有关规定,经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监会现就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合称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新增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交易国务院或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期货交易场所上市交易的商品期货、商品期权、股指期权合约。参与股指期权的交易目的限于套期保值交易。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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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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