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因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在广州南沙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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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女,68岁,黑龙江省安达市人,现暂住在广州南沙。赵某因在汽车挡风玻璃放置反宣资料、用印章在墙壁“刻字”、邮寄自制反宣资料等方式宣扬邪教“法X功”,被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于2021年8月27日移送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现案件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2021年6月,广州市南沙区警方多次接报,在阳光城小区有邪教“法X功”的反宣警情。经侦查,发现居住在南沙区阳光城的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于6月8日将嫌疑人赵某抓获。

经搜查,民警从赵某住处中查获涉“法X功”物品一批:“法X功”书籍59本、印章3个、移动硬盘1个、“MP3”1个、“法X功”CD26张、复读机及“法X佛法”磁带1个、李洪志“法相”1个、自制“法X功”宣传单张950张、“法X功”宣传卡片及贴纸326张、“护身符”32个、手机一台、手提电脑一台。经鉴定,以上物品均属于“法X功”组织传教及宣传煽动的宣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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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图文转载自『广州反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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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因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在广州南沙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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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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