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早部署、严要求、抓落实,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作为深入推进“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的重要举措之一。9月10日,市民政局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各镇(街道)分管民政工作领导、民政干部和局属相关股室、渭南市第三方家计调查机构负责人等参加了培训会。
会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陕西省民政厅印发的《进一步加强全省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意见》进行了细致解读。
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市民政局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坚持和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牢牢把握保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权益的立法定位,聚焦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构建了权责明确、保护有效、利用规范的个人信息处理和保护制度规则。民政领域干部要深学细研,把握要义,依法开展民政社会救助各项工作;二要规范制定保密守则、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作为准确认定社会救助对象的关键环节,是在申请救助对象主动授权下,对其个人相关信息进行大数据调查核实的工作。一定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从依法依规核对、信息安全管理、核对原始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科学、严谨的工作制度,严格内部管理和保密教育,提升干部安全保密意识,确保核对业务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三要高效精准开展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要按照《进一步加强全省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意见》精神,以精准认定精准施救为抓手,扎实推进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严格做到对新申请社会救助对象“逢进必核”,为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打下坚实的基础,用实实在在的业绩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四要积极落实核对结果敏感信息再排查的工作要求。强化核对结果应用和救助审核工作的有效衔接,重点针对核对结果中查出包含车辆、住房、公职人员、企业、死亡、养老等敏感信息,各镇(街道)要入户再排查再核实,并逐户上报再排查核实结果和救助情况说明,形成闭环管理,确保困难群众家庭得到准确、及时的社会救助。
撰稿人:张 波
编 辑:尚旖旎
初 审:左 宝
终 审:石超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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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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