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晚,唐山九大队民警在辖区平安路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21时30分左右,一辆小型汽车缓行驶至执勤点,民警见该车形迹可疑,便对其进行拦停检查,闻到司机身上还散发着淡淡的酒味,立即对他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3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随后,民警对这名酒驾司机的身份信息进行了核查,“惊喜”地发现这竟是一位“老朋友”了,于某因酒驾已被查处过多次,此次抓获已是第四次因为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处……
于某四次酒驾被查处“履历”
1、2014年6月17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九大队处罚。
2、2018年3月16日因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九大队处罚。
3、2020年11月26日因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九大队处罚。
4、2021年6月3日因再次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九大队处罚。
可对于这种不长记性、不思悔改、一错再错的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更是要从严处理。目前,于某已被进行抽血检测,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是老生常谈,可总还是有驾驶人心存侥幸。在此,交警九大队希望所有驾驶人管住自己,珍爱生命,敬畏法律。(张勇)
页面更新: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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