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燃气爆炸造成重大伤亡震动全国,各地党政领导和部门迅速行动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环境,这些都是必要的,但更关键更重要的是产权所有者或实际使用者,要切实担负起“谁的产权谁是主体、谁是主体谁负主责”的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产权所有者身上,成为全面保障安全的主体主人、首位首责。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可能出现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不断增加,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任务日益繁重,切实落实产权所有者或实际使用者的安全主体责任,是保一方平安的根本性、源头性措施,这也是世界主要国家的通行做法。相应的行业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监督抽查责任,重点是查主体责任、安全制度、隐患整改等落实情况,应该以行为监管为主,具体监管为辅,而不是对产权所有者安全主体责任的包揽和替代,在实践中也没有这种可能和必要。之所以要分清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目的是确保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防止相互替代。过去,在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曾经出现用监管责任代替主体责任的现象,有可能掩盖主体责任空置、埋下安全隐患种子的问题。殷鉴不远,当务之急是理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发挥保安全的两个积极性,切不可以监管责任代替主体责任。(积量致远)
页面更新: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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