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接连爆出聊天群群主因为“不作为”或者“ 慢作为”须承担责任的新闻。
先是广州物业公司员工李某作为群主,对群成员张某遭受恶意辱骂“ 慢作为,导致物业公司被法院判决在小区公告栏张贴道歉声明不少于30日。
而后岑溪群员莫某在群里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群主陈某因履行群主责任不到位,被市网信办和市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法约谈,并责令解散微信群。
新闻看起来很新奇,其实早在2017年9月7日,国家网信办就印发并于2017年10月8日正式施行了《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内容明确表示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群里有违法违规信息,谁建群谁负责。
所以发生的一切是有法可依的,只是宣传没有扩大化懂得少而已,通过这次信息的传播,相信越来越多的群主更能明白其中的道理了。
聊天群,作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里面聊聊天吹吹水何尝不是一件快事,只是作为群主,身居高位,身上的担子加重了。
我觉得管理员也要承担附带责任,否则要你管理有何用。
页面更新: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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