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安市蓝天工程指挥部下发的《泰安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办法(2021年修改)》(泰蓝天指发﹝2021﹞1 号) 有关要求,2021年3月1日起,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和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变化率进行考核奖惩,每半月排名通报一次,每月考核奖惩一次,年终进行结算。现将2021年7月综合指数以及同比变化率排名及奖惩情况通报如下:
各县(市、区)、功能区排名
泰城街道办事处排名
76乡镇(街道)排名
奖惩情况
(一)县(市、区)、功能区奖惩。2021年7月,新泰市、 旅游经济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一名、第二名,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徂汶景区、泰山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一名、第二名,需分别上缴市级财政100万元、50万元。 (二)泰城乡镇(街道)奖惩。2021年7月,粥店、泰前、 岱庙3个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奖励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山口、省庄、上高3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需分别上缴市财政4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三)76乡镇(街道)奖惩。2021年7月,新泰市新汶街道办事处、岱岳区马庄镇、东平县斑鸠店镇、东平县大羊镇、 东平县旧县乡5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一名至第五名,分别奖励20万元;东平县银山镇、新泰市泉沟镇、东平县接山镇、岱岳区大汶口镇、 新泰市岳家庄乡5个乡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六至第十名,分别奖励10万元;岱岳区范镇、岱岳区角峪镇、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岱岳区祝阳镇、东平县老湖镇5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一名至第五名,需分别上缴市财政20万元;肥城市仪阳街道办事处、徂汶景区天宝镇、肥城市桃园镇、宁阳县堽城镇、徂汶景区化马湾乡5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六至第十名,需分别上缴市财政10万元。
页面更新: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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