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有错!但绝不能这样结束

孙杨有错!但绝不能这样结束

恐怕,这两天全世界体育界中最大的新闻,就是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在受理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关于国际泳联反兴奋剂小组诉孙杨一案做出的裁决,结果是,中国的“国宝级”游泳运动员孙杨,被裁决禁赛8年!尽管结果还存在着7%的翻盘可能,但这种微弱的机会令不少人几乎绝望。而这对于1991年出生,已经年满29岁的孙杨来说,无疑就是已经宣布了他的职业生涯将就此结束!


一时间,全世界的体育和中国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在报道这件令很多人感受到“匪夷所思”的裁决!究竟是什么事情让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位在游泳世锦赛上获得过400米自由泳4连冠,800自由泳3连冠,世界泳坛自由泳金牌最多的运动员,很有可能就这样被“提前结束”了其伟大的职业生涯呢?


孙杨有错!但绝不能这样结束

从理论上来讲,这件事情的起因是因为在2018年9月4日的一次赛外“飞行”药检。这种情况对于像孙杨这种级别的运动员来说,可以说是一种“习以为常”了。但就是这次药检,把孙杨推上了风头浪尖。在这次药检过程中,孙杨及其团队以尿验官的授权资质与血验官非法跨区域采血的问题为由,与检测方发生分歧,已经进行过的验血由于放置血液的密封箱被孙杨团队故意破坏,导致血液未能带走,而同时由于孙杨及其团队的反对,当天的尿检并未进行!事后,负责收集样本的IDTM公司向国际泳联反映了这一时间,孙杨团队也向国际泳联发去了关于此事的解释和针对检测人员的投诉。


国际泳联在对双方的报告和解释说明进行评估之后,认为孙杨的行为可能违反了《反兴奋剂条例》中的2.3项(拒绝提交或提交失败)和2.5项(蓄意破坏或蓄意破坏未遂),于是在2018年11月19日在瑞士洛桑进行了长达13个小时的听证会。结果,在2019年的1月3日,国际泳联在调查后宣布裁决,IDTM公司由于程序瑕疵,针对孙杨的此次执行的兴奋剂检查无效,而孙杨并没有兴奋剂违规行为。

孙杨有错!但绝不能这样结束

在这一切似乎都要结束的时候,就在2019年的1月27日,英国《泰晤士报》揭露了在18年的那次“飞行药检”中,孙杨团队有人在血样已经采集完毕后,就在当场用锤子砸碎了已经密封好的血样样本瓶,导致检测无法正常进行!此报道一出,立刻在国际泳坛引起轩然大波,在某种程度上看,此事的性质已经产生了变化。就在3月12日,国际反兴奋剂机构(WADA)对国际泳联调查小组的裁定提出反对,并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提起上诉!要求重新裁定孙杨事件。也正是因为此事,在2019年7月的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中,孙杨在比赛中一举拿下自由泳200米、400米的双料冠军!但以澳大利亚游泳运动员霍顿为首的多名运动员对孙杨采取了“颁奖仪式拒绝合影”等抵制行为!这件事当时也成为了一时谈资。


在世锦赛之后,孙杨团队及其律师团队发表声明,“要求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举行听证会时向公众开放,以求公开透明,证明自己的清白”。2019年11月15日,CAS的听证会在瑞士蒙特勒进行,在持续了将近12小时候结束,但一直未出结果。然后就是刚刚过去的2020年2月28日......

孙杨有错!但绝不能这样结束

结果大家都已经知道了!而对于这个结果,很快的国内外主流媒体和众多自媒体都很快做出了分析与评价。有大骂“洋人欺负中国人”的,有无条件支持孙杨,要与“偏见与谎言”斗争到底的,当然,也有提出规则论的,有批评孙杨年少成名飞扬跋扈的......


所谓事不关己,对于这次“禁赛”事件,我更倾向于先别急,冷静之后,期待真相。因为从现在铺天盖地的各类报道中,要想从中识别究竟,确实太难了,只有让当事人用无法辩驳的铁证,来为最终的结果埋单。


孙杨有错吗?


当然有错!首先,我是从开始就这样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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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我是从世锦赛的“握手事件”才开始关注此事,当时,也确实为那种卑蔑的“种族歧视”行为所不齿,尤其那个霍顿又是来自澳大利亚这个老牌具有严重种族问题传统的国家。但在我看过一些相关的报道之后,平心而论,在原有的情绪上又增添了几分疑惑。如果,我是说如果,把这家事情以纯粹体育的角度上来看,是否还会有如此大的争议呢?依旧如果,且不说“暴力抗检”的事存在与否,就说如果是他国选手被爆出同类事件了,出于纯粹的体育精神,我们的运动员会不会也出现这种抗议和抵制呢?当然,我们国家的传统文化也许不会让我们出现那么没有“礼貌”的行为,但是,只针对这种事情,是否会有个例存在的可能呢?而且,即便我们不抗议和抵制,会不会还有别的国家运动员此类行为呢?而当时孙杨的“反击”,则是一正一负,正的是用成绩说话,历史永远是由胜利者书写的。负的,则是毫无意义的与其产生了那些并不愉快的摩擦!实际上,那些摩擦的必要性非常低,更多的作用或许只是更好的激起了国民的爱国主义思潮!当然,换个角度,这也是个好事!


从现在公布的去年11月听证会内容上看,那些所谓的质疑和诉由都不够充分。而且,根据孙杨律师团队的消息,在长达78页CAS的仲裁书,仅仅是单方面阐述了孙杨及团队“抗检”的结果,而并没有就孙杨方提出的最核心的争议点——关于采血官林黄芬异地违规采血的证据做出任何解释和分析。这在法律的常识性上讲,应该是很难经得住有效证据的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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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一点值得注意,双方对于“抗检”这个事件中的一个环节的说法,是相对统一的,那就是“破坏已采集血样”上。双方对于这样的事实都算认可,所不同的是诉方认为孙杨方是“打碎”破坏血样,而孙杨方则表示是“尝试分离瓶子”。从这一点上看,我认为基本可以认为是行为已经确定,只是区分主观意图了。那这个上面,自然是很难分辨,仅从这个基本已经确定发生的行为上,孙杨及其团队就显得相当的不冷静和不够严谨、专业了。事实上,也被或者别有用心的人们抓住了把柄!


把柄是什么?根据《世界反兴奋剂条例》2.3条的规定:“逃避样本采集,或在接到依照反兴奋剂规则授权的检查通知后,拒绝样本采集、无正当理由未能完成样本采集或其他逃避样本采集的行为,均属于兴奋剂违规。”按理说,孙杨团队当时有足够的时间,也已经做了足够多的工作来质疑和暂缓药检的过程,对于已经采集好的血样,可以有很多方法先不让被认为是不符合采集资质的人员带走的,那为什么还要选择“打碎”或者说是“尝试分离瓶子”如此容易被质疑动机的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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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解释为气愤与尊严,也许,如果是我,说不定更加过分!而且,以孙杨所表现出的那种张扬与桀骜(绝对没有贬义),更是很难顺受。但是那是孙杨,一个站在世界泳坛之巅的人!一个曾经在6年内接受过117次“飞行”药检,对于这种情况绝对习以为常的人!况且,他的身边还有团队!为什么会在质疑检测方人员资格的情况下,会配合抽血,却又拒绝验尿?为什么愿意“等到天亮”直到对方换来一个符合验尿资质的人员,却又破坏了血样放置箱呢?从心底我是绝对相信孙杨的清白的,可是,这些事情,就单纯的用文字记录阐述下来,不同的离场,却都是很容易让人产生歧义看法的。我们有足够保护自己的手段,为什么会选择成本最高的呢?


所以,以我的理解,对于这件事情,孙杨和他的团队当然是有错的,错就在与,他们没有很好的处理好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时应用的方式!从而把一些没有必要的麻烦引火上身。

孙杨有错!但绝不能这样结束

但是!虽然我并没有那么高昂的民族主义,我也相信,很有可能,WADA的矛头不是中国,据统计,近年来被他们调查和起诉最多的国家是意大利、美国、法国、俄罗斯......可对于国际反兴奋剂机构(WADA)对孙杨的上诉和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做出这种混淆事实,避重就轻,断章取义的“不合理”的裁决,也确实是相当鄙视的!确实,WADA有抓住成名运动员不放这令人作呕“传统”!当然,也确实有被坐实的成名巨星,最著名的当然是世界自行车之神——阿姆斯特丹和美国短跑女王马里昂·琼斯!最终他们都被取消众多冠军头衔,给自己原本辉煌的职业生涯涂上污点!


但孙杨不同,迄今为止,即便,2014年的“误服禁药”的事件也已经成为了这次裁决的“重判”依据之一!可除了之外,多年来也并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孙杨与“兴奋剂”有关!可以看得出,在一定程度上,WADA的这种做法更多的是在努力的维护那份权威与尊严!而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在诸多程序上的不合理,甚至拒绝当时的“临时工”验尿管作为证人出席,都为这个组织的历史蒙上了一层阴影。你可以有你的逻辑,这些没错,但是,在更多的事实与证据面前,为了保护那些所谓被“打碎”的面子,是不是就真的可以如此武断的去决定一个注定在世界运动史上留名的伟大运动员的职业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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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孙杨这次的律师团队的声明上来看,尽管那可怜的7%确实少了点,但结合实际情况和现有事实以及还在不断完善的证据链,本次的裁决还是有很大的可能性能够逆转的!同时,即便不可完全推翻,禁赛延期生效的可能性也是非常的大!所以,对于即将到来的奥运会,我们还有足够的理由去期待孙杨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振奋与惊喜!


一个伟大运动员的职业生涯,是不应该被一些与体育无关的因素来干扰而终结的!共同期待新的结果!我相信!干净的!就是干净的!


孙杨有错!但绝不能就这样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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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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