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小微企业政策,你知道吗

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

根据政策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纳税人可以在享受现行税收优惠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享受不冲突。

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小微企业政策,你知道吗

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5%,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2.5%;年应纳税所得额100-3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10%。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17

标签: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   财政部   政策   印花税   企业   小规模   纳税人   增值税   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   城镇   教育费附加   资源税   地方   体育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