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起贪污、受贿案,真是触目惊心,学校里,本应该提供给孩子的营养餐费用却被校长贪污了,只为了给自己的儿子买房买车,为自己的私利,做一个好父亲,其实他不但是在害自己的孩子,更是害了学校的孩子们。
他就是河南许昌市第十中学原校长王支农,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2021年4月12日被许昌市魏都区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
1997年7月任许昌市第十中学党支部副书记、校长,2002年6月任许昌市第十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他因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被审查起诉。
一、涉嫌受贿罪
2005年至2018年,王支农利用担任校长的职务便利,为了给张某某承包食堂等便利,多次非法收受张某某共计35.3万元。
二、涉嫌挪用公款罪
2015年8月,王支农利用校长的职务便利,安排相关教师从学校掌握管理的学生营养餐费中支取了50万元,借给案外人杨某某个人使用。
三、涉嫌贪污罪
2016年12月至2019年9月,王支农利用担任校长的职务便利,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为了让儿子生活更舒适,多次从学生营养餐费中支取共计102万,用于儿子买房买车和自己挥霍,非法占为己有,涉嫌贪污罪。
涉嫌具体贪污犯罪事实如下:
1.2016年12月6日,王支农从学校管理的学生餐费中支取50万元,为其儿子购买房子。
2.2016年12月15日,杨某某在归还其借用的20万元公款时,按照王支农的要求将涉案款项归还至王支农个人账户。后王支农未将该部分款项归还相关账户,而是全部用于自己消费挥霍,全部被王支农个人用完。
3.不到一年的时间,2017年10月10日,王支农又从学校管理的学生餐费中支13万元,只是为其儿子购买汽车。
4.2017年10月25日至2019年9月15日,王支农分多次从学校管理的学生餐费中支取共计19万元,供其个人消费。
检察院建议,数罪并罚,建议判处被告人王支农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王支农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和决策者,本应该利用手中的权力全心全意为教师和学生服务,但是其却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最令人气愤的是,贪污学生营养餐费,学生本来正在长身体的时候,需要补充营养,但是营养餐费却被校长贪污给了他的儿子买车买房,使得学生只能够食用非常次的伙食,严重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
学生作为祖国的未来,需要细心呵护,需要营养才能茁壮成长,如果对孩子下手,真是应该遭天谴,学校应该是保护孩子的避风港湾,校长作为一校之长,更应该承担起维护学生权益的决策者,而不是危害学生的始作俑者。
页面更新: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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