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遂宁市开展2020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中,“民办学校招生和收费不规范问题”被列入其中。
日前,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关于开展民办学校招生和收费不规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目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正按照省、市相关整治工作要求,打表计时促进问题整改,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针对民办学校收费不规范问题,整改期间,将在考核分配2020年度省市民办教育专项扶持资金时,对造成不良影响的民办学校,实施从重扣减,对造成重大损失的学校,实施“一票否决”。
“民办学校学费高、学费贵成为不少家长心中的痛,还增加一些购买项目,希望教育部门能下决心整改。”近日,市城区一民办中小学组织学生交4000元统一购买平板电脑,且校方告知家长以后每年还需交2000元以内的平板电脑升级费用。针对学校的“理直气壮”,家长敢怒不敢言。
当前,我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已全面启动整改工作,此项整治工作纳入民生实事督查内容和教育专项督导评估内容,整治期间,将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和收费的督导、整改力度,其中,在考核分配2020年度省市民办教育专项扶持资金时,还将对造成不良影响的民办学校,实施从重扣减,对造成重大损失的学校,实施“一票否决”。
“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教育“三乱”问题严重地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为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行风,今年5月,市教育和体育局发布《遂宁市治理教育“三乱”十条禁令》 《十条禁令》涵盖严禁各级各类学校或在职教师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搭车收费、变相收费以及以各种形式摊派现象,禁止代收或公示以外的任何收费;严禁各级各类学校或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场地设施、学生信息或为培训机构介绍生源。
严禁各级各类学校或在职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以联合办学、办班等形式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各级各类学校或在职教师组织或诱导、强制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等。
来源:遂宁网
页面更新: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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