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个人,在伦敦当证券经纪人,他挺富裕的。他的妻子漂亮、两个孩子健康快乐,他的家庭挺幸福的。但是他好像不是这么认为。
在他和妻子结婚的第17年,他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离家出走。他给妻子留了一封信:“抱歉不能接孩子们放学了,我离开了,明天就去巴黎。”传说他跟一个舞女去了巴黎,整日过着游街打马的生活。
这是《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开头讲的故事。很多人因为“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这句话,想去看这本书,我也不例外。
但是我发现,这种极端的艺术手法,令我窒息。斯特里克兰,故事的男主角,因为想去巴黎学画画,这样决然舍弃了自己的家庭。那他后来遇到什么了呢?
在巴黎,住在一个破旧的小旅馆,食不果腹,一幅画也没卖出去。倒是有个小画家很欣赏他,还把重病的他接到了家里,他干了什么?勾引了人家的妻子,然后,又果断地抛弃了那个女人。
因为他觉得,每个人都是有欲望的,他想为她画一幅画,画完了,可以分手了。这是什么神逻辑?但是他就是这么做的。
这个男人一直抱有一种思想:不能爱上女人,她们控制欲特别强,只想控制我。
在那个可怜的女人自杀、死亡后,他又踏上了征途,到处去流浪。他做过船员、看守过农场、干过苦力,只为了他的梦想。最后他流浪到了塔希堤,就是我们现在说的“大溪地”,那个“离天堂最近的地方”。
他在那里和一个当地女孩结婚、生孩子、得了麻风病、画了一幅巨型壁画。他很满意这幅画,他的妻子艾塔遵循他的遗愿,把这幅画、连着那座房子都烧了。
这幅画有多伟大呢?
从这幅画里,能看到欲望、原始的本质,具体的伟大之处可参照高更的这幅画。
主人公斯特里克兰的原型就是高更,但是他比高更还要疯狂。作者毛姆对现实进行创作,赋予他冷漠、固执的皮囊,包裹着他追求自由和艺术的心。
看书的时候,我曾经设想,他最后还是跟一个女人在一起,组成了家庭。他的妻子其实也是一个爱好艺术的人,如果在最开始的时候他没有离家出走,在妻子儿女的支持下,有没有可能也会有那么伟大的艺术成就?
答案可能是不会,他的苦难造就了他,温室里长不出来批判的花。
我不想谴责他的渣男属性,也不想否认他的艺术成就。我只是在想,如果是我呢?
生活没有小说那么极端,但是,选择依然是存在的。我们可能有着与现实相悖的理想,可能在思想上有纠结,面对纠结,我会怎么选择?
这个离家出走的男人,抛了一个巨大的问题给我们,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考和想法。
我们不妨交流一下。
页面更新:202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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