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体育单招体育类院校录取规则汇总(二)

(接上文)

首都体育学院

(一)依据体育总局、教育部文件规定,首都体育学院分别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和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并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分项目制定招生计划。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可进行横向比较。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6) X30% +体育专项成绩X70%),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优先录取一志愿。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

(二)足球项目的非守门员与守门员,按照考生实际情况分别录取;足球、篮球、 排球(不含自由人)项目按照性别分别录取;田径项目按照“田赛”“径赛”“全能”分别录取。

(三)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四)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沈阳体育学院

(一) 我校采用按项目设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录取。其中足球专项分守门员和非守门员单独设置计划录取(守门员计划数占足球专项总计划数的10%,如遇小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手球专项分守门员和非守门员单独设置计划录取(守门员计划数占手球专项总计划数的10%,如遇小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排球专项分自由人和非自由人单独设置计划录取(自由人计划数 占排球专项总计划数的10%,如遇小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具体各项目招生计划,将于5月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二)我校将对冬季项目单独设置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

(三)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四)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最低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X30%+体育专项成绩X70%。按项目设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录取,先录取一志愿,我校在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二志愿。

(五)考生若已被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能退档,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成都体育学院

(一)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分别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X30%+体育专项成绩X70%)。

(二)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 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体育专项成绩高者排名列前。

(三)田径项目按田赛、径赛、全能类录取;排球项目按非自由人、自由人录取;足球项目按非守门员、守门员录取;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项目分男女录取;其它项目按男女混合录取。

(四)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要求,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 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西安体育学院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在德、智、体全面衡量,政审合格的基础上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一)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文化考试成绩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考试成绩不低于40 分的基础上,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二)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 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 50分录取;

(三)实行专业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在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都达到我校录取控 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各专业分项招生计划,按照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6) X30%+体育专项成绩X7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录取二志愿考生;

(四)已被西安体育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 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五)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 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6号令)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州体育学院

(一)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所设项目的招生人数根据考生人数、 考生综合成绩和我校办学实际需要等确定。

(二)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满分600分)的30%,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基础上,根据我校专业或专项的需求,先录取具备免试资格考生,再录取线上非免试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同志愿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体综合成绩(具体公式:综合分 =(文化成绩/6) *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专项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如果文体综合成绩相同,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如果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文化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如果文化考试总成绩再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政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招生院校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四)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拟录取考生中如有考试违规违纪、资格造假等情况,则取消录取资格。


在此也是祝大家考试顺利,勇夺冠军!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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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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