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转会政策暴露一大漏洞,俱乐部是否应该拥有优先续约权

恒大俱乐部最近麻烦事儿不少,卡帅未来的位置还没有一个恰当的定位,现在球员合同也一样问题缠身。刘殿座与徐新至今未与俱乐部续约,两位球员的心思一目了然,作为国内一流球员,他们在任何一支球队中都可以拿到顶薪,所以对于恒大给出的500万年薪合同,他们并不在意。会有多家俱乐部力邀加盟,他们在等待顶薪之外,哪家给出的附加条件更好。这一现象暴露出了足协现有转会体制的不健全,也叫人想起了一个在国外足坛,或NBA、CBA联赛用常见的操作--预优先续约权。

目前国内转会市场上已经有多支俱乐部免费签下了自由球员,包括鲁能签下石柯,申花签下曾诚,这让俱乐部得到了实惠。有人赚到了也自然有人亏大了,恒大就是吃亏的一方。为什么优先续约权在国内足坛很少有人提及,他能保护俱乐部利益吗。

足协转会政策暴露一大漏洞,俱乐部是否应该拥有优先续约权

早在10年前,中国足协有一项转会规定,“原俱乐部与球员的合同期满后30个月内,仍有权处置球员的去留”,这是早期的国产“优先续约权”土政策,明显违背了国际通行规则,并且也违反了中国的《劳动合同法》。这项只保护俱乐部利益的“球员专杀工具”虽然后来被取消,但暴露出了当时足协的愚昧。

取消了不合理的旧政策,足协并没有用新的、合理的政策去取代。中国足球只是部分与世界足坛接轨,偏偏接轨的部分还不是中国目前要解决的重点矛盾,比如中性化队名这种可做可不做的事。在重要的转会制度上,中国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体系,充分考虑球员与俱乐部双方的利益。

足协转会政策暴露一大漏洞,俱乐部是否应该拥有优先续约权

国外有的联赛有工薪帽但没有限薪,原东家匹配潜在买家的合同就可以与球员续约。中国有了限薪令,那如何完善优先续约权需要认真研究,谁都给得出顶薪,那原俱乐部是否再无优先权了呢,如果这样发展下去,任何一支球队都不会注重潜力球员的培养,反正只要身价到了顶薪的水平,早晚都可能是别人家的球员,大家都去挖合同到期的球员吧,500万多便宜。

设想一个合理的方案,在刘殿座、徐新这样的顶薪球员到期后,恒大给出500万合同,球员可以不签,但如果还有俱乐部向足协备份他们与刘殿座、徐新的合同时,恒大有权按他们给出的条款优先与球员续约。如果对方俱乐部坚持要球员,那请付给恒大转会费,至于多少钱,可以少一些,毕竟球员是合同到期后的自由身。

足协转会政策暴露一大漏洞,俱乐部是否应该拥有优先续约权

按这样的方式操作刘殿座如果转去大连,大连人队就必须先和恒大通个气。日前有媒体曝出,恒大已经将徐新和刘殿座的合同通报给了足协,以防止有人挖角,但是如果球员执意要以自由身离开的话,现今没有任何国内的转会条款可以阻碍他们的选择,也就是说基本上可以断定恒大这个亏吃定了。

恒大如果为了补门将空缺,像传闻中的那样,从鲁能转来王大雷,王大雷和鲁能还有一年的合约,他就必须向鲁能支付几千万的转会费,里外里恒大吃了两次亏。

足协转会政策暴露一大漏洞,俱乐部是否应该拥有优先续约权

总之,足协在颁布一个新的法令之后,并没有考虑周全,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想起一出是一出。这导致有很多俱乐部都在想尽办法钻空子、找漏洞。足协也不可能针对每一个不完善的条款,马上增补新的规章制度。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所有俱乐部都有占便宜的机会,也都有吃亏的可能,但大家全在叫唤自己受了损失,让别人占去了便宜,面对一堆受害者,最终口碑扑街的是规则的制定者,中国足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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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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