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再少年,但花有重开时——德里克-罗斯。
尼克斯老鹰系列赛第二场,罗斯“再次成了救世主”。
那两个三分,“看湿了”,在追分且反超阶段,这个“替补球员”在用行动证明自己,他可以。不论是替补,还是首发。
接近40分钟的上场时间,“拼尽全力”。(对锡伯杜真是又爱又恨,我们罗斯受过太多的伤了,能不能省着点用呀)
最年轻的 MVP,最“致命”的伤病
2010-2011赛季,罗斯带领公牛队打出了66胜的联盟第一战绩,荣获当季的常规赛MVP,也是NBA最年轻的MVP,霍华德、詹姆斯、科比、杜兰特分别排在他的身后。
先看看他打球多劲爆。
而在拿下MVP的第二年,那个缩水赛季,缩水了比赛,也让我们的天之骄子“缩水”了。
他先后因为脚趾、腹股沟受伤、脚踝扭伤等缺席比赛。
伤病一次又一次摧残着这个玫瑰少年
2012-2013赛季,十字韧带撕裂,对于他来说,这是职业生涯中最重的打击。(早期的罗斯也是靠“身体”打球,所以比起投射型、技巧型的球员来说,伤害更大)
2013-2014赛季,他只打了10场比赛。(半月板撕裂)
2014-2015赛季,膝盖半月板撕裂。
2016-2017赛季,半月板撕裂,继续赛季报销。
2017年,在骑士的时候,他请假离队,开始重新评估自己的职业生涯,一度萌生了退役的念头。那一年,他才而立。
从当季MVP到十天短合同,从联盟门面到“联盟流浪汉”,他都经历过了。
“那么骄傲的他”,终究还是改变了
改变打法,从首发到替补,从聚光灯到“默默无闻”,增强组织,减少身体对抗,为年轻球员“保驾护航”,做球队的配角。
然后在球队需要他的时候,站出来。
这是近几年的罗斯。
可惜、可叹、“可悲”、更可敬。
森林狼的高光时刻,他被球迷短暂的爱了一下
罗斯再次被提及的时候,或许就是在森林狼那次拿到职业新高的日子吧。
那一场,感动了很多人,包括我,哭得一塌糊涂。
然后……就没有然后,直到“他和锡伯杜再次相爱”。
比起妥协,我觉得他更多的足够热爱
我写的时候就在问自己,是他被篮球磨平了棱角,向现实屈服,还是他真的热爱这个战场?应该是后者吧。
因为钱,他够了。(罗斯并不是那种乱花钱的人)
名气,他也够了。(最年轻MVP)
实力,他在没受伤之前已经证明过自己了。
所以,我坚信,他是足够热爱篮球的。
中国球迷比美帝球迷长情很多。
他是我们一时的英雄,就容易被爱着、尊重着,然后成了我们的“一世英雄”。
他拼尽全力的时候,他享受比赛的样子
看,这个玫瑰少年,一直在变,变得更加优秀,变得更加沉稳,变得越来越好。
愿你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至罗斯
——至每一个还在努力拼搏的你。
页面更新: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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