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票的历史

美国投票的历史

选举是代议制民主的基础。美国人在投票箱发表意见的权利是在外国战场上、在埃德蒙·佩特斯大桥上用鲜血换来的,在国会大厅和客厅里的选举会议上进行了无休止的辩论。

被统治者选择自己领导人的权利最初只保留给统治阶级中少数享有特权的人。然而,在过去的几十年和几个世纪里,特许经营权缓慢而稳定地超越了贵族的专属掌控,进入了普通男人,并最终进入了普通女性。

种族主义、性别歧视、恐惧和传统使几代人无法参与该国最基本的机构。但随着障碍的增加,它们也降低了。从一开始,几代大胆、勇敢和忠诚的活动家就为扩大被剥夺公民权的人的投票权而斗争——通常是在困难重重的情况下,有时甚至以牺牲他们的自由甚至生命为代价。

下面让我们看看投票权在美国是如何演变的,已经取得了多少成就,还有多少工作有待完成。

美国投票的历史

1607 年:詹姆斯敦选举

几乎在登陆新大陆后不久,弗吉尼亚州詹姆斯敦的定居者就举行了选举,以选出英国在美洲第一个永久定居点的总统。尽管被提名人是预先确定的,并且只有少数享有特权的人(仅占殖民者的 6%)被允许投票,但民主的诞生舞台已经为后来的美国奠定了基础。领导人第一次是由他们将要执政的人选出的——或者至少是由他们中的一些人选出的。

美国投票的历史

1619 年:詹姆斯敦教会集会

该组件在英国美国第一次代表召开了关于1619年7月30日,当所有的弗吉尼亚州的21个种植园和企业的领导人齐聚选择扬声器和起草宪章。在詹姆斯敦教堂举行的会议是英国议会制度的第一次明确突破,也是美国民主的起源。到 1700 年代中期,代议制政府的新模式席卷了所有 13 个殖民地,投票成为常态,尽管很少有人被允许参与,而且各个殖民地的选举制度也不一致。

美国投票的历史

1776 年:约翰亚当斯给詹姆斯沙利文的信

在给马萨诸塞州州长詹姆斯·沙利文的一封信中,开国元勋和《独立宣言》的签署人约翰·亚当斯为定义早期美国的有限民主定下了基调,当时他警告不要赋予群众选举权。1776 年,投票仅限于一些 21 岁以上的拥有土地的白人男性,亚当斯警告说,如果降低这些标准,“将没有尽头。新的要求将会出现。女性将要求投票。 12 到 21 岁的小伙子们会认为他们的权利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每个没有法币的人都会在所有国家行为中要求与任何其他人平等的声音。这往往会混淆和摧毁所有的区别,并崇拜所有等级,达到一个普通等级。”

美国投票的历史

1787 年:批准宪法第一条

宪法第一条赋予各州监督联邦选举的权力和责任。然而,它为国会制定了在必要时凌驾于州法规之上的法律留有余地。

美国投票的历史

1792 年:肯塔基州刑事剥夺公民权

1792 年,肯塔基州成为许多州中第一个剥夺被判犯有某些罪行的人的权利的州,这一举动将在几个世纪以来一直影响到现在 。即使在今天,在该国的大部分地区,美国公民在政府中拥有发言权的权利仍然取决于他们在刑事司法系统中的地位。

美国投票的历史

1812 年:第一个割草区

马萨诸塞州州长埃尔布里奇格里于 1812 年批准了一个形状像蝾螈的州参议院选区。他的批评者嘲笑该地区为“Gerry-Mander”。一个多世纪后,美国卷入了一场关于gerrymandering的影响和合法性的激烈辩论,gerrymandering是当权党以旨在稀释反对派选票的方式吸引选区的术语。

美国投票的历史

1824年:约翰昆西亚当斯的选举

1824 年,当约翰·昆西·亚当斯 (John Quincy Adams) 在普选失败后赢得总统职位时,美国民主制度的一个奇怪但重要的特点被称为选举团。尽管有更多美国人投票支持他的对手,但他是五位总统中的第一位登上白宫的总统。前三个是在 19 世纪,第四个是乔治·W·布什总统,第五个是今天的椭圆形办公室。2016 年,民主党候选人希拉里·克林顿获得的选票比唐纳德·特朗普总统多近 300 万张。

美国投票的历史

1848 年:塞内卡福尔斯大会

1848 年,废奴主义者 Elizabeth Cady Stanton 和 Lucretia Mott在纽约塞内卡瀑布组织了一次历史性的会议,巩固了妇女权利运动。数百名普通女性、废奴主义者和著名的自由活动家,如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 (Frederick Douglass),首次呼吁美国女性平等。他们的核心要求之一是投票权,这标志着妇女选举权运动的开始。

美国投票的历史

1856 年:取消财产要求

北卡罗来纳州于 1856 年成为最后一个废除财产要求的州,自从美国成为一个国家以来,该州就将投票仅限于土地所有者。几乎所有自由的白人现在都可以投票,这是自共和国成立以来投票权最重要的扩张之一。当时,自由黑人男性也可以在北部六个州投票,但女性根本不能投票。

美国投票的历史

1866 年:1866 年民权法案

国会推翻了安德鲁·杰克逊总统的否决,通过了1866 年的《民权法案》,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就民权立法。该法案授予所有土生土长的公民公民身份,尽管美洲原住民被排除在外,并且不保证投票权。

美国投票的历史

1870 年:第十五修正案获得批准

内战解放了奴隶五年后,非裔美国人仍然生活在公民身份的不确定状态中。1870 年,当第十五修正案授予所有人投票权时,情况发生了变化——有点像——不考虑“种族、肤色或以前的奴役条件”。然而,对于大多数前奴隶及其后代来说,这种保证将被证明是空洞的,因为所有南方各州的统治阶级迅速采取行动重新控制并剥夺他们以前的财产的权利。

美国投票的历史

1869 年:怀俄明州授予妇女投票权

尽管西部领土要到 1890 年才成为一个州,但怀俄明州 在正式加入联邦前二十多年就赋予了女性完全的投票权。其邻近地区很快效仿,使狂野西部成为美国第一个妇女公开平等参与民主的地区。

美国投票的历史

1869 年:爱迪生发明了电动投票机

托马斯爱迪生是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发明家,他拥有 1000 多项专利,其中第一个是世界上第一台电动投票机的版权。该设备的设计目的不是由公民投票,而是由立法者投票,他们以前不得不大喊“是!” 或“不!” 而一名抄写员则手工计算他们的选票。

美国投票的历史

1877 年:乔治亚州开始征收人头税

1877 年,乔治亚州开创了美国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投票障碍之一,当时它成为第一个收取人头税作为投票先决条件的州。此举 标志着南方各州开始了近一个世纪的努力,以确保绝大多数黑人公民永远无法行使第十五修正案赋予他们的投票权。人头税也剥夺了大批贫困白人的权利,宾夕法尼亚州等一些北部州也征收人头税。

美国投票的历史

1881 年:“投票装置”问世

1881 年,一位名叫 Anthony C. Beranek 的芝加哥发明家为“投票装置”申请了专利,他希望这种机器能够消除投票箱填充和其他选举欺诈行为。虽然它肯定不是第一个旨在改变投票方式的装置,但它具有作为有史以来第一台用于大选的投票机的独特之处。

美国投票的历史

1898 年:齿轮和杠杆投票机问世

1890 年代后期,一位名叫阿尔弗雷德·J·吉莱斯皮 (Alfred J. Gillespie) 的人设计了一种昂贵但可靠的齿轮和杠杆投票机,它加快了投票过程,保持了运行记录,甚至还包括了隐私窗帘。它的第一次使用是在 1898 年纽约罗彻斯特的一次城镇选举中,从此成为美国民主的黄金标准。Gillespie 的设计在 1960 年代制造得很好。

美国投票的历史

1898 年:路易斯安那州颁布第一个祖父条款

在普莱西诉弗格森案的判决 开启了南方吉姆克劳种族隔离时代的两年后,路易斯安那州成为第一个颁布祖父条款的州,其他南方州很快就会采用这种策略。此举旨在让贫穷的白人绕过人头税和臭名昭著的识字测试,随后制定的标准是前奴隶或前奴隶的孩子不可能达到的。任何人都可以免费投票并避免识字测试,只要他能证明他、他的父亲或祖父在 1867 年之前有资格投票——当然没有黑人可以,考虑到 1866 年是民权法案的第一年获得选举权的非裔美国人。

美国投票的历史

1908 年:显示北方剥夺公民权

重建后,南部各州通过将黑人排除在投票箱之外,并通过制定所谓的“黑色法典”将他们的日常生活定为犯罪,从而使他们的黑人人口无声无息。然而,北方政府并没有公然剥夺他们或他们的白人多数认为不受欢迎的人的权利。例如,在 1908 年,纽约市官员认为犹太移民只会在星期六、犹太安息日以及一个单一的星期一投票给社会主义候选人,他们确定这一天正好与犹太节日赎罪日。

美国投票的历史

1913 年:第十七修正案授予美国参议员直接选举权

根据宪法的规定,在美国历史上的前 125 年中,州立法机构(而非美国公民)选举了美国参议员。数次直选运动出现并失败;但到了 19 世纪末,参议院选举中的空缺扩大、利益冲突和其他问题已经变得不可忽视。1913 年,第十七修正案赋予人民历史上第一次直接选举参议员的权力。

美国投票的历史

1920 年:第十九修正案授予妇女选举权

几代大胆而坚韧的女权主义者的辛勤工作终于在 1920 年得到了回报,当时第十九修正案授予妇女投票权。历史上第一次,在黑人男性首次获得选举权半个多世纪后,50% 的人口不再因性别而被排除在美国民主之外。

美国投票的历史

1924 年:印度公民法

美洲原住民直到 1924 年才被承认为美国公民。国会通过的《印度公民法》 授予每个出生在该国的美洲原住民公民身份和投票权。然而,由于各州控制选举,许多人发现自己无论如何都被禁止投票,因为各州找到了排除方法。

美国投票的历史

1952 年:麦卡伦法案解除对亚洲公民身份的禁令

1952 年之前,来自西欧和北欧的移民比东欧人,尤其是亚洲移民更受青睐。麦卡伦法案取消了长期禁止亚洲人移民美国、成为公民和投票的禁令。

美国投票的历史

1961 年:第 20 条修正案赋予 DC 居民投票权

直到 1961 年,华盛顿特区的居民才能在大选中投票,除非他们在某个州合法登记。第二十三修正案改变了这一切,并为首都居民为将在其城市主持会议的总统投票铺平了道路。

美国投票的历史

1961 年:第一个打孔卡投票系统

尽管打卡技术已经存在了几十年,但随着1961 年Coyle Vote Recorder的发明,它改变了人们的投票方式。新系统使投票和计票变得更加容易,但它预示着即将到来的事情。半个世纪后,像“hanging chads”这样的短语将永远成为现代美国历史上最具争议的选举中打卡失败的代名词。

美国投票的历史

1962 年:人头税被取缔

解放宣言一个世纪后,随着 1870 年第十五修正案的通过,第二十四修正案大大兑现了徒劳的承诺。仍然在南部五个州实行的人头税被取缔。

美国投票的历史

1965 年:塞尔玛向蒙哥马利游行,争取投票权

民权运动的一些最具历史意义的时刻来自阿拉巴马州三周内发生的三起事件。首先,和平的民权活动人士在 Edmund Pettus 大桥上争取投票权,在后来被称为“血腥星期天”的国家电视台上遭到警察的殴打和残酷对待。两天后,这一事件迫使小马丁·路德·金参加了一次象征性的游行,随后进行了 25,000 人的最后游行,迫使约翰逊总统最终采取行动。

美国投票的历史

1965 年:投票权法案

内战结束一个世纪后,当林登·约翰逊总统签署《投票权法案》时,南方黑人生活的暴力、恐怖主义、歧视和剥夺权利达到了顶峰。该立法 实质上实现了第十五修正案在理论上的承诺。由于几代不知疲倦的民权活动家的努力,投票的一些最大障碍逐渐消失。自重建以来,在联邦对州选举的最重大干预中,选民恐吓和识字测试等机制被取缔。

美国投票的历史

1970 年:理查德尼克松延长投票权法案

美国历史上最成功的投票权倡议最初设计为五年,但将于 1970 年到期。相反, 理查德·尼克松总统将投票权法案延长了五年。

美国投票的历史

1971 年:第二十六修正案降低了投票年龄

随着越南战争全面爆发,数以百万计的年轻人对他们可以在被允许投票之前被征召而愤怒,公众的强烈抗议导致了第二十六修正案的通过。这一增加有效地将投票年龄从 21 岁降低到 18 岁。

美国投票的历史

1975 年:杰拉尔德福特延长了投票权法案

理查德尼克松总统的辞职使杰拉尔德福特进入椭圆形办公室,到 1975 年,尼克松对投票权法案的延期即将到期。然而,与他的前任一样,福特将这一法案延长了五年。

美国投票的历史

1982 年:投票权法案延长 25 年

罗纳德·里根 (Ronald Reagan) 总统最初提议缩减《投票权法案》(Voting Rights Act) 所保障的保护措施,此举很快遭到强烈批评。里根于 1982 年投降,并将《投票权法案》的关键条款延长了 25 年,而不是 5 年。

美国投票的历史

1984 年:老年人和残障人士投票无障碍法案

里根总统签署了另一项立法,将投票范围扩大到更多的美国人。《老年人和残障人士投票无障碍法案》要求投票站在所有联邦选举期间让老年人或残障人士无障碍使用其设施。

美国投票的历史

1986 年:统一和海外缺席投票法案

《统一和海外缺席投票法》将参与美国民主的权利扩大到该国境外。该法案要求所有州和领地,除其他保护措施外,允许军人、他们的家人和居住在国外的公民登记投票并接受缺席选票。

美国投票的历史

1993 年:全国选民登记法

比尔·克林顿签署了《全国选民登记法》,以通过 多种方式简化投票。关键条款允许人们在申请驾驶执照或公共援助时登记投票。

美国投票的历史

1996 年:盲人和文盲投票机

Ronald J. Harp Jr. 于 1996 年发明了一种投票机,该机使用音频为无法阅读或视力受损的人投票。该机器可用于为人或选票问题投票。

美国投票的历史

2000 年:领土上的美国公民被拒绝投票

该上诉的第一巡回法院裁定 在2000年,美国的领土,关岛,波多黎各,美属萨摩亚,美属维尔京群岛和北马里亚纳居民海岛,不能在大选中投票。1994 年也做出了同样的裁决,尽管生活在合并领土上的数百万人是美国公民。

美国投票的历史

2000 年:布什和戈尔的比赛

在美国历史上最接近和最具争议的选举之一中,乔治·W·布什赢得了 2000 年总统大选,此前最高法院下令停止由他的民主党对手、前副总统戈尔发起的重新计票。佛罗里达州的竞选结果只有几百张选票,而佛罗里达州的 25 票选举人票无论如何都会影响选举。在数周内进行了几次重新计票后——其中包括选举工作人员为“悬挂乍得”和其他打孔卡违规行为而苦恼——最高法院进行了干预并下令停止重新计票,从而将选举交给了布什。

美国投票的历史

2002 年:帮助美国投票法案

2000 年的选举向全世界展示了美国投票制度的脆弱性。两年后,国会通过《帮助美国投票法案》做出回应。该法案包括全面改革,要求并资助改进美国选举所涉及的机器、机制和程序。

美国投票的历史

2006 年:国会延长了《投票权法》第 5 条的规定

国会在 2006 年再次将投票权法案的第 5 条再延长 25 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的核心,即第 5 节,防止可疑司法管辖区在未首先将更改提交给司法部或 DC 地区法院的情况下更改其投票法。

美国投票的历史

2009 年:艾尔弗兰肯以 312 票击败明尼苏达

喜剧演员阿尔弗兰肯在历时近八个月的历史上最长的有争议的重新计票后赢得了明尼苏达州的参议院席位。最终,弗兰肯在近 300 万票中仅以 312 票获胜,为参议院获得 60 个席位的民主党绝对多数席位铺平了道路。尽管种族本身并没有影响美国的投票,但未经证实的欺诈指控将为限制投票和将大部分人口排除在特许经营权之外的新运动提供理由。

美国投票的历史

2010 年:中期选举标志着投票的新时代

尽管民主党在 2010 年中期选举中占据了参议院席位,但茶党支持的共和党人 设计了一条进入众议院的路线,并在全国各地的州议会中上台。几乎立即,共和党州长和州立法者开始通过看似毫无关联的法律,将这些法律放在一起,有可能剥夺数百万移民、前罪犯、学生、少数民族和其他倾向于投票给民主党的公民的权利。一年之内,38 个州出台了旨在减少投票人数的立法。

美国投票的历史

2011 年:选民身份证法时代开始

在2012 年总统大选前夕,许多州开始提议或通过严格的新选民身份证法。几乎没有例外,这些措施都是由共和党立法者制定的,通常以防止选民欺诈为幌子,而且通常没有提供欺诈存在的证据。许多新限制对穷人和少数族裔产生了不成比例的影响。

美国投票的历史

2012 年:德克萨斯诉霍尔德案

2011 年,德克萨斯州通过了美国最严格的选民身份证法之一,要求出示带照片的身份证件才能投票。由于该州无法证明该法律不会歧视少数民族,因此联邦法院根据“投票权法”第 5 条驳回了该法律。

美国投票的历史

2013 年:谢尔比县诉霍尔德案

阿拉巴马州谢尔比县于 2013 年提起诉讼,要求联邦法院判定《投票权法》第 5 条违宪。此案提交给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在 2013 年做出了历史上最具争议的裁决之一,当时它做出了有利于谢尔比县的裁决,并推翻了《投票权法》的关键部分,包括关键的第 5 条规定。几乎立即,德克萨斯州将其先前被禁止的选民身份证法生效。三年内,近 1,000 个投票站关闭,其中不成比例的投票站服务于贫困和少数族裔社区,其中许多位于高等法院废除《投票权法案》之前由第 5 条监管的地区。

美国投票的历史

2016 年:新的限制堆积如山

2016 年,14 个州首次在总统选举中实施了新的投票限制。否则,许多州将受到《投票权法》第 5 条的监督。

美国投票的历史

2017 年:更多法律针对选民

北达科他州和阿肯色州 于 2017 年通过了选民身份证法,而一项投票倡议在密苏里州迎来了一项限制性法律。同年,新罕布什尔州、印第安纳州、爱荷华州和佐治亚州对现有法律增加了新的限制。

美国投票的历史

2018 年:新的投票限制覆盖半个国家

6 个州 在 2018 年颁布了新的投票法或增强了现有的投票法。这使得自 2010 年中期选举以来通过法律使投票变得更加困难的州总数达到 25 个。

美国投票的历史

2018 年:最高法院批准选民清洗

2018 年,最高法院在意识形态方面以 5-4 分做出另一项重大决定,裁定俄亥俄州可以对其选民登记名册进行大刀阔斧的清洗。作为一个关键的战场州,俄亥俄州官员开始将两年内未参加某种形式选举活动的任何人从名单中删除。批评人士认为,此举提供了其他州很快效仿的模式,没有任何功能性目的,但却违反了《国家选民登记法》,并过度伤害了穷人、少数民族、退伍军人和老年人。

美国投票的历史

2018 年:佛罗里达州取消刑事剥夺公民权

同样在 2018 年,在另一个战场州,佛罗里达州居民投票通过了修正案 4,该修正案赋予了超过 100 万名前重罪犯在佛罗里达州投票的权利。刑事剥夺公民权与佛罗里达州一样古老,而且与大多数州一样,这种做法对少数民族的影响不成比例。在修正案 4 之前的阳光之州,刑事剥夺公民权已禁止五分之一以上符合条件的黑人成年人投票。

美国投票的历史

2019 年:最高法院同意审理关键的选区案件

经过多年对党派选区案件的回避和抨击,最高法院终于同意审理一个重大的党派选区案件。 在 6 月达成的 5-4 决定中,最高法院裁定党派选区不在联邦法院的管辖范围内,声称他们没有宪法权力在两个政党之间重新分配权力或限制或影响选区决定。

美国投票的历史

2020 年:最高法院一致裁定反对不忠的选民

Ť他最高法院于7月6日一致裁定,美国可以要求选举团投票给谁赢得普选票的候选人成员。在 32 个州和华盛顿特区,法律要求总统选举人投票支持普选获胜者,可通过罚款或免职来强制执行。在美国,实际上是由 538 名成员组成的选举团决定总统职位。在多数意见中,大法官埃琳娜·卡根 (Elena Kagan) 写道,一个州可以指示选民“他们没有理由推翻数百万公民的投票”。 这些既定州法律的支持者 相信他们使选举团免于腐败,而反对者则认为选举人应该有能力为他们的良心投票。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21

标签:美国   佛罗里达州   亚当斯   民主党   最高法院   詹姆斯   公民权   投票权   修正案   选区   选民   法案   公民   总统   权利   体育   历史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