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在玻璃纤维厂一车间上班,厂老板的儿媳妇的亲爹和我吵吵,(60多岁安徽人复姓司徒)。推了我两掌,我捡一石头往他身上砸正中腰边。我跑了然后第二天不敢去上班。车间主任然后去我住的附近网吧找到我,问我怎么办,我说不敢去上班,工资也不想要了。主任说借100元钱我,让我买50元麦片和桂圆去看司徒老儿。她保证司徒老儿和厂里不要为难我,我只要赔个礼道个歉百事大休。愿意做继续干,想辞职走程序。然后我就跟主任去了,平安无事。(全厂通报批评扣一百元,后来主任的钱我也还她了。)
当时我二十出头,农村人刚进城打工。主任姓王跟我妈差不多年龄。我觉得这样的领导值得我信赖,尊敬,如果有机会,值得我为她赴汤蹈火。
我认为作为领导,当下属或者班子成员碰到工作或者生活困难,挫折的时候,千万千万不要幸灾乐祸,不要打击别人,不要调侃,不要痛打落水狗一样。多一点关心,多一点爱护,多一点理解,多一点帮助,士为知己者死。
复旦大学领导被害的事情我并不了解,但我说了我所遇见的,我所想的。
页面更新: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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