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出生于1998年的小女孩赵某刚刚从大学毕业,由于之前在学校考上了当地的事业单位,到新单位上班还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闲来无事的她,在家看到了一则学车的信息。
于是,在家人的支持下,赵某决定趁着空闲时间去学学车,方便今后自己开车。
第二天,21岁的赵某就兴致勃勃地来到了这家在当地很有名的老牌驾校,咨询了一会后,赵某就毫不犹豫就交了三千元报名费用。过了一段时间,赵某通过了科目一,于是在驾校的安排下,1972年出生的李某作为赵某科目二的教练,对其进行实地练车培训。
一切看起来都这么顺利。然而,真正的厄运却发生在了21岁的赵某身上。6月20日下午2点左右,此时,李某驾驶教练车将赵某从家不远的公交车站接到了驾校练车场。
随着时间的推进,下午3时至4时许,李某突然指使赵某将教练车驶出练车场地。这一下子,赵某心里慌慌张张,害怕极了,她也不知道教练到底什么意思?生来胆小的赵某一下子慌了神,脑子里一片空白,竟然照着李某的话做了,将车慢慢地开出来驾校的训练场。
此时此刻,赵某根本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本来驾校就在郊区的位置,很偏僻。眼看着车子一直慢慢往前开,路上的人越来越少,几乎看不见行人的身影。过了一会,教练李某叫赵某停下车辆。突然,李某就强行凑过去紧紧地搂抱赵某,并且用手抓住赵某的双手。赵某实在没有办法,就拼命地大喊大叫。一下子赵某也慌神了,害怕出什么事情,就停止了搂抱的行为。
赵某回到家后将被教练李某侵害的情况告知父母,在父母的帮助后报了案。如今,案件正在进一步地调查取证。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对于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一定不要心存侥幸。同时,遇到侵犯自身权益的事情,一定要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好自己。
页面更新: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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