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一场好球”:19年前未完成的比赛为何让科比成了街球传奇?

2002年7月18日,科比-布莱恩特来到纽约哈莱姆区的街球圣地洛克公园。他穿了一件淡蓝色无袖衬衫,戴着墨镜。项链上挂着的巨大钥匙吊坠随着他的脚步叮当作响。路人纷纷冲向公园的金属围栏,只为一睹他的风采。一个麦克风在科比面前晃来晃去。一群保安从侧面护卫他。洛克公园的常驻主持汉尼拔也身穿科比的8号球衣。

“直接去球场,”科比喊道。

人潮立刻涌动,左摇右摆,喊着口号,伴随着街头低音炮里传出的音乐行进。当科比入场时,观众都站了起来。一个粉丝兴奋地撞上了安全门。科比举起拳头,然后又举起另一只手,与那些有幸接近他的人击掌,然后将右手的三根手指伸向空中。就在几周前,他才拿下了自己第三个总冠军。

只为“一场好球”:19年前未完成的比赛为何让科比成了街球传奇?

而今,他准备出战洛克公园的艺人篮球经典赛(Entertainer's Basketball Classic,简称EBC),这一赛事由已故的格雷格-马吕斯创办,历经数十年发展,从一个争夺吹嘘权利的当地联赛,变成了嘻哈和篮球名流云集的圣地——而当时没有明星比科比更耀眼了。

在多云天空下,比赛即将开始,科比穿上了他借来的Air Force 1,换上了橙色的8号球衣,眼神坚定。而后他跟一位友人比划拳脚,像个职业拳手一样对着空中挥拳。

“他是在让人知道,‘我已经为任何挑战做好了准备’,”来自当地社区的前洛克公园球员杰-侯尔德说。“’我在这个公园就是来打球的。如果谁想打架,我也不会逃避。’”

以下就是关于科比——这位来自费城郊区和意大利的孩子——如何来到哈莱姆区,成为绰号“指环王”的街球传奇的口述史。

只为“一场好球”:19年前未完成的比赛为何让科比成了街球传奇?

“是我把科比介绍给了厄尔夫(戈蒂),”嘻哈大亨史蒂夫-斯图特在2020年的采访中说。“厄尔夫在洛克有球队。我跟他说,‘我能让科比来你这里打球。’”

但当科比终于在2002年加入时,并没引起多大水花,因为几乎没人知晓此事。一直到科比前往公园前的几小时,一家当地电视台才得到连洛克篮球圈内部都还没传开的爆料,而这件事让当地社区陷入疯狂。

谢莉尔-马吕斯(格雷格的妹妹):不知怎的,科比要来哈莱姆的消息传开了。所有的电话都打过来了。

EJ-约翰逊(洛克知名主持人):多年来,我们在这里看到艾弗森和马布里在一起打球的场面。我们看到加内特的身影。科比有什么不同?大多数人不知道科比来这里是要打球的。

“肥乔”(布朗克斯区说唱歌手,常在公园联赛担任教练):格雷格那天特别神秘,因为如果当天把科比会去洛克这件事传出起,他恐怕一秒都打不成。想象一下吧,当时科比可是距离乔丹最近的人。

巴德-米什金(纽约市知名主持人):我当时正在为MSG广播网络公司(尼克斯母公司)做一则关于洛克主持人的报道,结果我认识的一位NBA员工告诉我,“我猜得到你为什么过来。”我说,“既然说到这个问题,那今晚谁会过来呢?”

文森特-M·马洛奇(《纽约时报》记者): 比赛开始得很晚,但我下午1点就到了。为什么?我想在球场上有个位置。为了看科比,3点的时候粉丝们就都堵在围栏边了。

约翰逊:“6点时,科比要在洛克公园打球的消息才正式传出来。也就过了5分钟,公园里人山人海。绝对是最快满员的一场球,整个公园里都是科比球迷。”

罗伯特-威尔斯(格雷格-马吕斯的生意伙伴):实际上我还加强了安保。我们每年都有警力在现场值守,至少25人。我又加了10人。

谢莉尔-马吕斯:那时候每个人都来找我。我哥哥说,“不行,你只能一个人进来,谁都不准带。”安保特别严格,没有特邀嘉宾,比赛就是为了观众而打的。

威尔斯:我们的场地能容纳1200人,但大概进了1500到1600人,外围大概还有500人。

迈克尔-苏普尔(纽约曼哈顿区公园管理组成员,目前在布鲁克林担任公园管理局副局长):在比赛场地里,差不多能容纳三四百人。有时数量会变化,主要是因为还有VIP区。但这也是我被称为洛克的“封锁先生”的原因,因为只要人太多,我就会封锁起来。

科里-威廉姆斯(前洛克球员,后来在澳大利亚联赛拿下MVP):人们都爬上街对面传奇的马球球场看比赛。那里其实什么都看不清楚,但人们都愿意。自J博士以来,我从未见过人们为了哪位NBA球星如此疯狂。

威尔斯:我们没法让科比从大门进,保安只能带他从后门车道过来,要经过附近一处网球场和手球场。

亚德里安-沃顿(前洛克球星):甚至连棒球比赛都停止了,孩子们跑到门口看科比走进来。

苏普尔:我们跟科比的团队、EBC安保组、纽约警局以及公园官方都有协议的。科比自己的保安从他下车起就跟着他,一直跟到VIP区。那里真是重兵把守了,他是直接走过去的。那边都是EBC的人,公众是不可能在那里等他的。

米什金:科比的现身,就好像是披头士来了一样。那地方很小,你都能听到科比说话的声音。我以前报道过总决赛G7,报道过无数尼克斯在90年代的季后赛,也在芝加哥看过乔丹的比赛,那种场合下你根本听不见自己的声音。但那一晚的声音——纯粹的快乐的声音——是我永远不会忘记的。

鲁尼-哈雷尔(洛克球星,曾在D联赛效力):他甚至没准备比赛用鞋。场子里一个叫“小屁”的家伙给他拿了一双Air Force 1。

“小屁”:我到我在停车场的车子后尾箱里拿了鞋。我没晕头,还说了点垃圾话刺激他。这就是来公园打球的待遇,他们总会奉上精彩表演。

哈雷尔:他穿鞋的时候说,“让我们大秀一场吧。”我说,“没问题”。

只为“一场好球”:19年前未完成的比赛为何让科比成了街球传奇?

科比和杰罗米-威廉姆斯

要知道科比是如何在生涯巅峰期前来洛克公园打比赛,你就必须先知道洛克公园何以有这样的名声。

坐落于第八大道和第155街的洛克公园被誉为篮球麦加,是小贩、街球手、野球手和想在Billboard上声名大噪的乐手的圣地。他们都想在这里出名。内特-阿奇巴德在这里获得了“小个头”之名;来自皇后区的瘦长女孩南希-利伯曼在这里变成了“火焰”。

洛克公园在1956年开放,取了已故的纽约市公园场地管理局局长霍尔科姆-洛克的名字以作纪念,是他在纽约各处组织比赛,让孩子们远离街头犯罪。最著名的EBC联赛就在洛克公园进行,马吕斯将文化与体育结合了起来。在马吕斯因癌症去世后,洛克公园的篮球场在2017年被命名为格雷格-马吕斯球场。

侯尔德:这里就是街头篮球的至尊象征。

利伯曼:洛克出了太多英雄——乔伊-汉蒙德、“直升机”赫尔曼,甚至还有卢-阿尔辛多,以及“小个头”阿奇巴德。球员们在这里震撼世界。我十一二岁的时候,从我妈钱包里拿了些钱搭地铁来到155街,那之后,我总是一再回去。

马洛奇:当你看到音乐人、赞助商和EBC到来之后的改变,很多老球员一开始不适应。原因有很多。张伯伦在这里打球的时候,这里除了篮球啥也没有。

沃顿:而就在那之后的80年代末,很遗憾的是,这里是毒贩的天下,还有当地的说唱乐手,他们会来参加联赛。

艾尔-卡什(EBC赞助人和主持人):80年代时,我在Disco Four担任DJ。格雷格·G——马吕斯的艺名——也在团中。他是MC,我们会跟另一个说唱乐团打比赛。

约翰逊:大家都会开玩笑说,“我的团比你的团强,”EBC联赛就这样开始了。结果还搞得相当红火。

卡什:我们的联赛从莫里斯山公园开始,后来转移到了洛克。那之后,我们招募了更多说唱乐团加盟,然后完善了规则。

威尔斯:当时很出名的音乐制作人泰迪-莱利是我的好友,他带我认识了格雷格。他们俩关系也很好。我当时经营着纽约最大的旱冰场之一,还想涉足篮球比赛,而他们需要找赞助。

侯尔德:格雷格的计划很聪明,他不会随便让谁来买球队或投钱,他要找大赞助和唱片公司,让他们买单。

威尔斯:我在第一年就组了队,我赞助了联盟也赞助了赛事。后来,我、格雷格和泰迪一起做音乐,我又跟格雷格一起搞篮球联赛。我们有一个音乐制作室,就在公园街对面,所以我们总两头跑,把音乐设备在公园安好,晚上回音乐室开张。85、86年的时候我们创办了唱片公司,接触了很多说唱乐手。每当我们到对面参加篮球赛事,所有明星也都跟过来,这就是“艺人”名号的来源。

吉姆-琼斯(EBC常客VIP,哈莱姆区本地的说唱乐手):洛克刚好就坐落在这座最浮夸、最炫耀、最时尚的都市正中心。这就是洛克代表的一切。洛克公园就是Showtime。如果你有一辆名车,就要停在洛克,有几辆停几辆。你跳出车,看所有漂亮姑娘,她们穿着新球鞋、紧身衣,发型做得一丝不苟。只要你飞起来,就能嗅到那种能量。这是一场比赛之外的排队,让你几乎忘记得进场。这就是哈莱姆区。

约翰逊:艺人们的参与让联赛规模越来越大。我还记得布莱恩-麦克奈特、克里斯-布朗、Master P都来过。他们会找一个NCAA一级联赛球员或是NBA首发级球员一起,渐渐就成了惯例。

卡什:格雷格一度真的给球场铺了木地板。NBA球员也想上场,但不想打沥青场地,有时候他就会铺木地板,他们就不会拒绝了。

“骨头收集者”:成千上万的人挤在一片球场,场内的人都按照大区划分,布鲁克林的,哈莱姆的,皇后的,从球场到地铁,他们一路上都会争论到底是我得分多还是贾马尔-廷斯利(布鲁克林本地人)得分多。

侯尔德:艺人会在赛前或中场表演中登场。你可以在这里找到很完整的文化。每个人都在。格雷格是真的很了解哈莱姆的文化和历史,这里有嘻哈和运动,而且,毕竟是夏天,对吧。

谢莉尔-马吕斯:中场时会有才艺表演,社区里的醉汉会上来表演,总有乐子看。

“首要目标”:90年代到2000年初绝对是黄金时代。那是纽约嘻哈兴旺的年代,街球和嘻哈的结合影响力巨大,大部分艺人都想成为NBA球员,大部分NBA球员都想成为嘻哈艺人。

沃顿:等到Puff Daddy、Jay-Z这些人也参与进来之后,一切都不一样了,直接变成了大集团。

卡什:唱片公司会让旗下艺人过来演出,只为了看看他们在哈莱姆的人气。有些人会变成超火MC。“肥乔”是真的热爱联赛,他宁愿放弃10万美元出场费,也要到公园来支持他的球队。

“肥乔”:六七十年代的时候,哈莱姆街球很火,但后来逐渐凉了。等我开始参与的时候,就跟大伙一起把联赛重新搞火了。让NBA球星来打,然后我作为当时最火的说唱乐手之一,销量全美第一,在看NBA比赛的时候我就邀请球星,希望他们为洛克的孩子打球。于是他们都支持了我。后来名气就传开了,所有人都在这里打球,巅峰的艾弗森、马布里什么的。

侯尔德:马吕斯引入大集团对当地社区绝对是有好处的。这里有很多野球联赛,都带着本土气息,有时候会也会出些乱子。他带来了稳定。

“肥乔”:安保需要钱,修缮需要钱,灯光需要钱,什么都需要钱。格雷格是在努力把街球职业化。

只为“一场好球”:19年前未完成的比赛为何让科比成了街球传奇?

格雷格-马吕斯

稳定之后,就有了增长,让洛克公园和EBC成为了无数天赋球员展示自己的平台。

沃顿:对我个人而言,洛克公园就是NBA。如果你来自街头,如果你能在这里打上球,那就有出头的可能。

“杀害”:我没法到NBA球馆里出手20次。他们都不认识我,我也没有犯错余地。但在街球场上,我想怎么出手都行,那是我的队伍。

沃顿:我很幸运能在大卫-斯特恩、比尔-克林顿这些名人面前打比赛。这就是这个地方的态度。你可以是个业余选手,但照样能做明星。这里就是业余选手得到出头机会的地方。

侯尔德:这恐怕是唯一一个可以同时看到街球传奇、NBA明星、大学明星、高中球星同场竞技,并且个个全力以赴打出高水平发挥的地方了。

“骨头收集者”:我想这就是街球和NBA之间还能存在竞争的原因。NBA球员可能觉得自己既然进了NBA,在这里就没必要拼了。但公园里可能会有一个实力还不错,但没怎么打过职业的选手。那这时候,NBA球员就不能靠嘴吹牛了,得靠实力说话。

“杀害”:一些来打球的NBA球星都很高傲,结果却被狂虐。在纽约,我们不在乎你是多大球星,来这个公园,用实力说话才能赢得真正的尊重。人们都会说垃圾话,但我们真不管你是谁,我们不是任何人的粉丝,除非亲眼见到你的实力。

利伯曼:科比知道我在洛克打球,他总问我,“你害怕过吗?”我说,“从来没怕过。”

内特-阿奇巴德(洛克公园传奇,奈史密斯名人堂成员):我认识科比的爸爸乔。在意大利的时候,我也见过小科比。多年后,我跟他聊天,科比说他还记得我。他父亲很熟悉我们这个圈子了,给带他看到了不同的文化,去了世界上很多地方。他也有告诉科比洛克公园是多么重要。

威尔斯:科比也想在这里出名。

只为“一场好球”:19年前未完成的比赛为何让科比成了街球传奇?

科比和乔-哈蒙德

哪怕是进了那么多次全明星的科比也想在洛克公园证明自己。那天现场的观众,有崇拜他的人,也有怀疑他的人。开球之前,科比拿过麦克风,仿佛像大家都不认识自己一样做了一番自我介绍。“真的很高兴来到这里,让我们好好打比赛吧。”他说。

约翰逊:当时我的搭档汉尼拔是科比的铁粉。因为科比来公园打球,他们就成了朋友。

米什金:据我所知,从没怯过场的汉尼拔当时都有点激动得说不出话了。我记得他坐下休息后,才重新组织起语言。他一直说,“让我们赢下来,让我们赢下来”——但这不是发怒,而是一种庆祝。

侯尔德:汉尼拔管科比叫“三冠王”,当着尼克斯球迷面前这么叫。于是我把他叫过来,我们是老乡。我说,“他叫‘指环王’,他至少还会再拿两三个冠军”。于是他抓过话筒,说到:“指环王。”真是恰如其分。

卡什:我们这些主持都会给球员起绰号。任何一位球员EBC打球都是为了得到一个绰号。

“骨头收集者”:我想,科比那个绰号也让我更珍惜自己的,因为他跟我一样,也要靠努力才能赢得绰号。

但这对科比有什么好处呢?在沥青球场打球,面对跟自己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对手……激励他争胜的绝对不止是一个绰号而已。

事实上,情况的确挺复杂。

沃顿:在处于黄金时代的洛克公园打球,能进一步确立自己的生涯传奇。

侯尔德:我经常跟NBA球员聊起别的球员在洛克的球场上怎么翻车。 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来。能走上场的,是真正的球手,真正的斗士。

沃顿:对于科比,有一点我一直很崇拜他:你总会发现,他在试图向你展示某样东西,哪怕是在NBA比赛里,他也会让你知道,他有关注洛克公园。

米什金:那是两种风格的篮球,而他们是可以连接两个世界的球员。厄尔-门罗就是绝佳的例子。还有朱利叶斯-欧文、阿奇巴德都是。科比觉得自己可以证明他也能做到。

阿奇巴德:你在洛克是自由的。在我打球的时代,对抗和打人都很常见,一些在NBA算违体的动作也不会受到惩罚。

琼斯:科比等到三连冠之后才来洛克打球,真是值得尊重。他提升了其他NBA球星的竞技标准,让他们没法再说什么不想再洛克打球,或是不需要洛克证明成功,因为又不能靠这个赚钱。而现在,这位三届总冠军、全明星MVP走上了赛场,告诉所有人他的本事货真价实。这是他上场的原因,因为他知道自己可以击败所有人,不管是在冠军赛,洛克公园还是任何地方。

沃顿:科比做每件事的时候都在想自己的事业。所以也不能忽略掉这一点。

侯尔德:当时锐步是格雷格找来的赞助商之一。(《纽约时报》在2002年8月报道称,在科比现身洛克公园的第二个月,格雷格就在与锐步商讨合同了。)

米什金:我报道过一阵子体育,我也不害怕承认,自己的确变得有点厌倦这个圈子。所以当时我以为,科比来这里打球是因为球鞋合同。

沃顿:科比与阿迪的合作刚结束,他是自由人。

科比在1996年签约阿迪达斯成为代言人,这份合同于2002年7月15日到期。就在那三天后,科比在洛克公园穿着耐克Air Force 1 Mid版上场。2003年,他与耐克签约。

沃顿:所有球鞋公司都在招募科比。锐步跟格雷格商谈,就是为了让竞争对手知道:他们在洛克有影响力,有机会展示他们可以如何升级科比的品牌。科比是NBA门面球星,也可以是锐步的门面球星,同时还是洛克公园的门面球星。

科比很懂球鞋这门生意。让美国人买你的鞋,你赚大钱是一回事。但让所有说唱乐手、嘻哈艺人穿上你的鞋,让Diddy这样的大咖穿你的球衣,可是另一回事了。你们必须记住,科比曾经发展过说唱生涯,他显然也受到了嘻哈文化的影响。若是知道Diddy这样的巨星也参与洛克公园的赛事,科比肯定会被影响。

“杀害”:他出生于费城郊区。但实际上,他是在欧洲长大的。那并不是典型的美国内城篮球少年的故事,完全不是。

“肥乔”:有时候当一个人非常出色,外界会把这种出色变成攻击他的武器——比如费城人觉得科比背叛了他们,但其实并非如此。

沃顿:在外国长大,科比受到异国文化的影响,学会了多国语言。他只能在很远的距离探索嘻哈,他心里肯定是想更靠近自己的文化的。

“肥乔”:他试图向街头证明,自己的形象并不是那么简单。

沃顿:他很明白,在乔丹从未光临的圣地打球,获得街头的尊重意味着什么。

利伯曼:科比是个纯粹的人。在我看来,他之所以到洛克公园打球,就是为了感受篮球的本质。

“杀害”:他特别渴望证明自己。郊区的孩子总会听人讽刺他们,说他们不是“真男人”。我很确定他一定听过很多次。就算不来自街头,享受了双亲的爱,但他照样可以打爆你们。不来自街头,不意味着他不坚强。

“Boobie Smooth”(洛克知名主持人):他有次在洛杉矶告诉我,这是他唯一还没证明自己的地方。我说,“你并不需要呀。”他说,“不,我需要。”

只为“一场好球”:19年前未完成的比赛为何让科比成了街球传奇?

肥乔(左)

在挥拳之后,科比走上场,代表“Murder Inc.”出战,队友包括“首要目标”,对手是来自华盛顿特区的“Source”队,成员包括火箭后卫穆奇-莫里斯和猛龙前锋杰罗姆-威廉姆斯。科比的对手晚到一小时,导致比赛延迟,气氛更加热烈,而天空已聚起雨云。

在“Source”队攻进第一球后,科比发球给“首要目标”,然后又要回球权。他的意图很明显。“我想我在比赛前几分钟所做的事是很难被超越的,”科比当天说。他一度把球砸到对手背后,然后又收回来再反身上篮得手。球场的巨大欢呼直接遮盖了裁判的鸣哨。汉尼拔不断喃喃自语道:“你敢信?”

随后,科比继续冲击篮筐,在右翼面对才在马里兰拿下全国冠军的拜伦-莫顿。科比转身至边线,对手没有NBA级的轮换防守,于是科比直接突破尝试了一次360度转身扣篮,但被篮筐封盖。

“他还有很多弥补机会,”汉尼拔说,“大家可别担心。”

现场有人并不是这么想的——这一球扣飞后,有人开始嘘科比。但科比根本没有动摇的意思。

沃顿:我听到有观众叫嚷道,“你才在NBA拿了三连冠。但这可不是NBA。”当时是有一些观众在喷垃圾话。

“杀害”:科比也在说垃圾话,你看得出来他简直如鱼得水,能在场上打球他太开心了。这几乎就像某种认证仪式。

沃顿:这就是被哈莱姆面试的感觉。如果你是一位迫不及待展示星光的球员,哈莱姆也迫不及待想要给你应得的能量。如果你是个斗士,就得靠垃圾话鼓劲。

“Boobie Smooth”:我是当时的主持,我还说,防守科比的家伙可以回家告诉妈妈,自己被科比迎面得分了。

“杀害”:对手防他是真的卖力。但拜托了,一个意志坚决的科比,谁防得了?在街球场,可没有包夹的说法。

“骨头收集者”:我看得出科比把他的职业打法应用到了这里。他的得分方式都是很有个人标志的,有时候他运球过半场的时候会刻意带上变向。在现场看感觉真的很酷,这就是那种得亲眼目睹之后才会真心尊重的家伙。

他比我想象中还要强,因为当时我算是科黑吧。

米什金:我还记得他戏耍防守——或者是试图防守——他的对手。现场当然陷入疯狂。然后他突破完成反身上篮,真正的表演时间。

马洛奇:然后下雨了,比赛就结束了。

斯图特:下起小雨,场地湿了。我必须得扮演负责任的角色,我可不想害科比受伤,绝对不能这样。于是,我让科比下去。但我知道他不希望别人这样看他,觉得他不够敬业。

沃顿:比赛结束前两分钟我才到现场。他并不在意突破时脚步打滑。禁区地面湿了,但因为观众,他还想继续打。

“首要目标”:科比的意思是比赛继续,既然雨不大,大家不要跳就可以了。我很震惊,因为这家伙赚那么多钱,冒雨打又那么危险,他竟然还想继续。

“杀害”:只要比赛过程中下雨,比赛都会搬到室内场(在一英里开完的布朗克斯区)进行。

沃顿:他们准备取消比赛,科比却说,“不要取消,我想继续留在公园里打。”

斯图特:他身边的球员都告诉他,“你必须下去了,”科比就是不愿意,他说,“我会告诉你们怎么在湿场里打,我真的知道,注意脚步……”我说,“不行,你们都得下去。”

比赛还是暂停了,改到布朗克斯区的场地打。但科比没有去,他的最终数据是15分7篮板7助攻。离开球场前,他还完成了最后一个标志性动作。科比抬手握拳,对着场边的观众捶打自己的胸膛。他一边捶打,一边点头致敬。

“肥乔”:我在洛克公园见过让NBA球员都害怕的场面。但科比不会害怕。如果不是因为下雨,他至少会得到五六十分。

米什金:我还记得离场的时候,我已经知道,“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一晚。”

只为“一场好球”:19年前未完成的比赛为何让科比成了街球传奇?

洛克公园

2019年9月,距离科比洛克公园秀已经过去17年,他自己也已经退役三年的时候,科比在北京参加FIBA篮球世界杯。

在酒店的接待大堂,科比沐浴在湖人的紫色氛围灯下,双手插袋。他站在灰褐色的地毯上,身旁一株假植物和一些一次性纸杯。脖子上挂着证件的两个男人向他走来。一人穿着24号球衣,看起来是个拿到通行证的球迷。他跟科比互相认识。

“你还记得洛克公园那场球吗?”穿球衣的男人在跟科比打招呼时问道。

科比注视着他的眼睛。

此人正是“骨头收集者”,他原名拉里-威廉姆斯,因为经常晃飞对手、让他们扭伤筋骨才获此绰号。两人都在洛克赢得了尊重。

“结果却下雨了,”17年后,他对威廉姆斯感慨道。

威廉姆斯也对他点头。

事实上,科比来到哈莱姆的那天,改变了很多人的人生,包括他自己在内。或许那是他这辈子第一次打一场重点不是比赛本身、而在乎地点的比赛。

“首要目标”:他说过自己有多喜欢在洛克打球,多希望能做那些动作。如果他活在纽约,肯定会一直去那里打。

“Boobie Smooth”:拿了冠军的球员还愿意到这里来证明自己,让那些买不起总决赛门票或是去不成的球迷看他表演,对很多人来说意义重大。他们现在依然在谈论他。

马洛奇:多年后我曾与科比聊过。当时我们正在为棚户送餐。我们大概是在哈莱姆的勒诺克斯大道走着,他说在洛克公园打球是他篮球生涯最棒的经历之一。他还亲口说了这句话:“所有伟大球员都到洛克打球,张伯伦来过,弗雷泽来过,门罗也来过。”

米什金:我们手头的视频片段当然是洛克的传奇,但故事都是靠口口相传。我毫不怀疑当晚在场的观众里,会在之后很多年不止一次讲述科比来洛克的故事。

格雷格-马吕斯(来自洛克公园的一段怀旧视频):科比来那天,我们已经等了两年。我们创造了历史。

科比-布莱恩特(同一段视频):我一定会记得来看这场比赛,与我互动的人们。和他们喷垃圾话,我玩得很开心。就是打一场好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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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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