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被《赘婿》里的剧情骗了,古代男子“入赘为婿”到底有多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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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被《赘婿》里的剧情骗了,古代男子“入赘为婿”到底有多惨

撰文:牛奕达

编辑:吃硬盘吧

插画:发达蚊


2021年新年刚过,一部由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之子、德云社少东家郭麒麟搭班宋轶主演的网剧《赘婿》横空出世。由于男女主演的“吸粉”能力以及该剧独特的视角,迅速在网上引发了关注。“入赘为婿”成了人们茶余饭后谈话的主题,其中,“赘婿”的特殊身份、特殊待遇、特殊处境都是大家议论的内容,尤其是《赘婿》开篇第一集,由郭麒麟主演的男主角宁毅,由于赘婿身份而“享受”到的特殊婚礼待遇更是引发热议——新郎怎么会上花轿?新郎怎么会被迎“娶”上门?新郎怎么会迈火盆?


带着诸多问题,我们今天就一起走入真实的历史,去看看“赘婿”的真实生活,体味赘婿的酸甜苦辣吧!


#01:

“倒插门儿”,特殊的婚姻形式


中国古代,特别重视伦理道德。由儒家占统治地位的中国官方推崇人与人之间的人伦关系,特别将人伦关系划定了分类,一共分成五类:君臣,父子,夫妇,兄弟与朋友;并将这五种人伦关系划定了规范,即君臣有义,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就是“五伦”。


“五伦”具体来解释:君臣有义-君义臣忠,指的是君要对臣子“义”(关怀),而相应的,臣子要对君父“忠”(忠诚);父子有亲-父慈子孝,指的是父亲要对儿子“慈”(抚养),而儿子长大后要对父亲“孝”(赡养);夫妇有别-夫爱妇敬,指的是丈夫要对妻子“爱”(养活),妻子要对丈夫“敬”(尊敬);长幼有序-兄友弟恭,指的是哥哥要对弟弟“友”(关心),而弟弟要对哥哥“敬”(尊敬);朋友有信-互信互义,则是朋友间要讲究“信”(诚信)与“义”(付出)。可以看出,婚姻是中国古代十分重视的人伦关系的一种,在一部体现中国人人伦礼法关系的儒学经典《礼记》里面也讲道:(婚姻)“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


不过,大家要知道,中国古代是男权社会,所以古人强调“夫妇有别”,这里不光指的是男女之别,更主要的是男上女下的尊卑之别。所以我在上文介绍“夫妇有别”的时候说“夫爱妇敬,指的是丈夫要对妻子‘爱’(养活),而相应的妻子要对丈夫‘敬’(尊敬)”,这里边含有一种丈夫用自己的经济实力换取女性出让自己到夫家的意思。说的俗一点儿,就是丈夫出钱(彩礼与婚后的经济赡养)购买妻子到自己家完成一系列劳动——照顾丈夫(收拾家务),照顾丈夫的老人(孝敬公婆),照顾丈夫的子女(生儿育女)——的经济购买劳动力的关系。所以,在男尊女卑的社会,男方娶妻,出钱;女方嫁夫,出义务,一切顺理成章。


等等,问题来了,有没有男方“嫁到”女方家中的事儿呢?不管看没看过《赘婿》的人都知道一种特殊的婚姻模式——入赘为婿,说通俗点儿,就是“倒插门儿”。“倒插门儿”这种说法有许多种,比较靠谱的是,古代的时候门都有门栓,用来插门。而门栓类比男性生殖器,比喻儿子。一家有了儿子,就好像门栓插了门,里边是一家,外边是一家,意思是一个家庭有了男嗣,可以当门立户,一个家就稳当了。现在门栓插在外边,儿子给了别人,成了别人家当门立户的工具,那自然就指的是把儿子嫁给别人!


别被《赘婿》里的剧情骗了,古代男子“入赘为婿”到底有多惨


#02:

赘婿是怎么“炼”成的


也许还有人会问,你上文不是说了么,男方出钱,女方嫁人,那怎么会出现男方嫁人的事?注意,我说的是“男方出钱,女方嫁人”——所以女方“嫁人”的前提是男方得出得起钱。如果男方出不起钱呢?!有朋友又支招了,那就打光棍儿呗!大家都知道赘婿没地位,难道一个男的就真的渴望结婚渴望到愿意卑微地去做倒插门的地步?的确不是这样的,这种男的很少而且大部分倒插门是国家强制的!


先秦时期没有规定男娶女嫁非要到夫家,妻子也可以从事生产工作,所以男女平等。但随着春秋战国各国战乱频仍,人口锐减,如何大幅度提高人口成了各国的亟待解决的问题。解决的方法之一就是规定男女到一定岁数必须结婚,注意,是必须结婚!为的就是生育。


还是回到《礼记》。据这本书云:男过三十未婚,女逾二十未嫁,国家就会通过媒官,组织相亲仪式促进他们结婚!要是不参加相亲,还会受到处罚。到了战国,国家性的强制结婚令第一次出现——越王勾践为了复仇,决定卧薪尝胆。但光自己发愤图强人口不够也不行,于是就颁布了强制结婚以便繁殖人口的命令:男子二十不娶,女子十七不嫁,要“罪其父母”!到了秦代,秦始皇别出心裁,为了增殖人口,连年龄下限也取消了。据1975年我国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记载,“男子身高六尺五寸,举弱冠之礼,即可成婚;女子身高六尺二寸,行许嫁,即可成婚。”


说白了,男子只要达到六尺五(就是150公分),女孩达到六尺二(大约143公分)就可以结婚!根据现在出土的先秦时代的秦人遗骸推定,秦代时的人身高与现在相差不大,男的大约160公分到180公分,女的大约150公分到170公分,上文那个水平也就相当于男孩十五六,女孩十四五——必须结婚!而到了晋代,由国家元首晋武帝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公元265年)冬十月下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说,女孩子到17岁,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找个“剩男”强制性将这家的女儿娶回家。


所以,在古代,你就算家里穷,想打光棍也是不可能的!国家会规定你必须娶妻!所以,倒插门就这样炼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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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赘婿》里的奇葩婚礼,是真的


还记得在《赘婿》里,郭麒麟饰演的宁毅身坐花轿,被新娘子接上门,然后迈火盆。。。这些奇葩的婚礼内容无不与普通情况相反,难道都是真的吗?


没错,这都是真的!根据我国的婚俗,男娶女,男方要上门迎亲,然后接盖着红盖头的新娘上轿子,抬新娘回来,三箭射轿子驱邪气,扶新娘下轿迈火盆,揭开新娘盖头,拜堂成亲;而倒插门儿,一切都是反着的!有的地方女方也穷,买不起花轿怎么办,就用二人抬的椅子把新郎抬回来,甚至背回来,新郎头戴盖头。。。这些习俗,现代还保留(也许只是为了娱乐),一切的一切,都为了说明男方是倒插门儿。


而羞辱,还不止这些。


上文所说的一切,对于一个大男人来说是很丢人的,但是,只要你做了倒插门的女婿,丢人的还在后边——你要改姓,不仅自己以后要随妻子的姓,生的孩子也要随妻子的姓,算人家家的孩子,死后埋在人家家的祖坟里,入人家家的祠堂。自己还需要一辈子在妻子家尽义务,赡养岳父岳母,每天早上端茶倒尿,晚上问安之后才能睡觉。


有时候,妻子看得上丈夫,愿意同房可以同房,不愿意则丈夫还要睡在地下。这里边涉及一个情况,男女必须同房几年,女方无出,男方可能面临被休——对,可能被休!如果女方家庭原本就没有儿子,那么要求男方入赘就是为了延续香火;而如果是女方家原本有儿子,那么女方本人也要儿子伺候终老,所以没儿子是大问题!


妻子掌握所有财政大权,如果家庭富裕,妻子愿意,则可以给丈夫一点儿花销,如果不愿意,丈夫则吃喝全靠妻子。但是无论如何,男方在女方家里是被看不起的!


除此之外,还有更狠的。在古代,赘婿不仅在女方家里被看不起,在社会上也没地位,在某些时候,更是沦为与罪犯一类的人物——秦始皇为了南征百越,就发动了五十万由罪犯、商贾和赘婿组成的部队去征战!由此看来,赘婿在秦代与商贾都是和罪犯同等级的人物!


时至今日,时代变了,男女平等了!女方也不单单是过去那样子“嫁给”男方,


而是与男方自由平等地组成佳偶!那么,赘婿也随之消亡了。


我们在感慨新时代的同时,倒可以从《赘婿》里领略以前那个不平等的时代,


领略那不一样的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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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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