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男子搭载57岁女子,强行发生关系并抢走4.9万元

社会上总有一小部分人想着不劳而获,通过一些不法的行为侵犯他人利益。1月14日据媒体报道,四川广元一26岁男子搭载等车57岁女子,强行发生性关系并抢走4.9万元,被当地法院以强奸罪、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6岁男子搭载57岁女子,强行发生关系并抢走4.9万元

据报道,2020年6月18日,广元市苍溪县一男子付某租了一辆小轿车,在路边碰到了等车的57岁女子龙某,付某便表示可以两人的目的地是一样的理由诱骗龙某上车。随后付某驾驶小轿车,搭载着龙某,来到了一小区的地下车库负三层,告诉龙某自己要还高利贷,要龙某交出钱财。

26岁男子搭载57岁女子,强行发生关系并抢走4.9万元

龙某拼命抵抗,付某便殴打龙某,掐龙某的脖子、扇她耳光,还用透明胶带捆绑住龙某的手脚,强行与其发生关系,并拍下裸照威胁龙某。最终,付某从龙某的账户里转走了4.9万余元,之后,付某给龙某写了一张4.9万余元的借条。

事后龙某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经过调查第二天警方抓获嫌疑人,经审问,付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近日当地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最终付某以强奸罪、抢劫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这付某也真是不挑食啊,龙某都快60岁了,还强行发生关系,真的是让人琢磨不透。在此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借高利贷,要不然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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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1

标签:广元市   广元   苍溪县   借条   强奸罪   供认不讳   高利贷   罚金   不劳而获   琢磨不透   有期徒刑   小轿车   警方   法院   人民币   男子   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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