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创新创业平台高质量发展,近日,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的通知》和《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科技部火炬中心对2386家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资格条件进行了重新复核,并公布了2020年度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复核结果。
经复核,青岛崂山区11家众创空间全部通过,
名单如下:
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名单(崂山)
序号 | 众创空间名称 | 运营主体名称 |
1 | 北创营海尔联合创客空间 | 青岛燕园校友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
2 | LinkCampus空间 | 青岛好奇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
3 | Binggo咖啡 | 青岛清青创创客大街服务有限公司 |
4 | i 创.创客空间 | 青岛爱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5 | 青岛侨商创客谷 | 青岛中天软件园有限公司 |
6 | 创联工场(崂山)众创空间 | 青岛百千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7 | “交通谷”创客工场众创空间 | 青岛交通谷创客工场有限公司 |
8 | 智冷云创众创空间 | 青岛澳柯玛创新加速器有限公司 |
9 | 交运汽车动能研发应用生态园 | 青岛都市公共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 | 汉客众创空间 | 青岛汉客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
11 | 公共安全+智慧城市创新空间 | 青岛慧通城市智能系统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众创空间是指为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积极利用众筹、众扶、众包等新手段,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为服务特色,实现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运营的创新创业平台。
申请国家备案众创空间,
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2.应设立专门运营管理机构,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运营时间满 18 个月。
4.拥有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服务场地,或提供不少于30个创业工位。同时须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提供的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 75%。公共服务场地是指众创空间提供给创业者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接待区、项目展示区、会议室、休闲活动区、专业设备区等配套服务场地。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免费或低成本的互联网接入、公共软件、共享办公设施等基础办公条件。
5.年协议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 20 家。
6.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 10 家,或每年有不低于 5 家获得融资。
7.每年有不少于 3 个典型孵化案例。
8.具备职业孵化服务队伍,至少 3 名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聘请至少 3 名专兼职导师,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9.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 10 场次。
10.按科技部火炬中心要求上报统计数据,且数据真实、完整。
页面更新: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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