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宣言》,是1911年6月11日陈独秀、李大钊等亲自到北京城南游艺园和“新世界”等地向群众散发的文件,当日陈独秀被暗探逮捕。8日,陈曾在《每周评论》上发表文章说:“世界文明发源地有二:一是科学研究室,一是监狱。我们青年要立志出了研究室就入监狱,出了监狱就入研究室,这才是人生最高尚优美的生活。”
中国民族乃酷爱和平之民族。今虽备受内外不可忍受之压迫,仍本斯旨,对于政府提出最后最低之要求如左:
(1)对日外交,不抛弃山东省经济上之权利,并取消民国四年七年两次密约。
(2)免除徐树铮、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段芝贵、王怀庆六人官职,并驱逐出京。
(3)取消步军统领及警备司令两机关。
(4)北京保安队改由市民组织。
(5)市民须有绝对集会言论自由权。我市民仍希望和平方法达此目的。
倘政府不愿和平,不完全听从市民之希望,我等学生、商人、劳工、军人等,惟有直接行动,以图根本之改造。特此宣言,敬求内外人士谅解斯旨。 (各处接到此宣言,希即复印传布。)
页面更新: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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