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的单词缩写为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EPC),它也并不是一个新的商业模式,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在美国盛行。EPC的主要运行逻辑在于用能主体雇佣节能服务公司对主体的生产业务提供节能服务,服务结束后的节能收益将作为节能服务公司的分成收益。重要的是,双方在合同履约期中的所有业务风险将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这也就意味着项目失败后的成本也将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在服务过程中,节能服务公司将提供技术咨询,改造方案以及方案施工等全方位服务。为什么说EPC模式将有可能缓解传统能源行业的贷款危机呢?究其原因还是EPC的合同支付模式。当前各地紧抓“双碳”工作,传统的“两高”项目与企业正面临断贷与抽贷的风险,而EPC的费用支付方式不必让用能源主体支出额外的成本进行减排活动。举个例子,一家用能企业在今年的信贷额度为100万元,根据此前的现金流使用水平来看100万元可刚好覆盖企业的生产成本,在执行EPC后生产成本可降为70万元,而剩下的30万元中的部分比例可作为项目收益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这其中用能主体不仅节省了成本,节能服务公司也可赚到收益。所以,在绿色金融大行其道的今天,EPC不仅对于政府、银行还是用能主体而言都是性价比较高的维稳宏观经济与微观金融的重要工具。
页面更新: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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