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温层脱落频发,责任归属为谁呢?

近日,一小区外墙保温层发生脱落事件,在德州湖滨大道最南端的兴河湾小区,C9号楼西向一侧外墙保温层大面积掉落,朝地面及旁边的物业房砸去。从现场拍摄的照片可以看到,脱落的部分大约有5层楼高,还能看见裸露的白色保温板,而发生脱落的位置处于十几层楼间。据悉,该小区交房才没几年时间便发生这种情况,且当时风力并不大,用肉眼也很难发现外墙有异常,不由得让人惊出一身冷汗。

保温层脱落频发,责任归属为谁呢?

在《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第3.0.10条中有规定:在正常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外墙外保温工程的使用年限不应少于25年。但这条规定并不是强制性的,并不能保证外保温工程的质量。如果小区外墙脱落了,谁来负责维修呢?假设伤了人损了物那赔偿又该由谁来承担呢?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如果已经过了质保期,小区的业主都按时缴纳了物业管理费,也缴纳了维修基金,这时候就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由物业公司申请动用维修基金。一个小区如果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那么就可以使用维修基金。

如果没有物管的老旧小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建筑物等脱落坠落致害责任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该法条规定的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原则,因此业主既是建筑物的所有人又是建筑物的使用人,如果业主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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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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