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材料与能源学院的通知榆中校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医学党工委和医学部,各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各学院、研究院,机关各部门,纪委办公室,工会、团委,各直属单位:为落实兰州大学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贯彻在“厚理”基础上“拓工”的工作理念,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和综合办学实力,更好服务于国家战略需要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整合现有学科资源,由校学术委员会理工农科分委员会论证,经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材料与能源学院。校长助理贺德衍担任材料与能源学院召集人,全面负责学院相关工作。 中共兰州大学委员会 兰州大学2021年3月31日
页面更新: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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