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云南这地发布紧急通知

12月21日,澜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两则通告,全文如下: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关于关闭雪林乡、糯福乡境内

所有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的通告

为全面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关闭雪林乡、糯福乡境内所有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经营活动场所。

各经营单位业主应当自觉遵守通告要求,配合疫情控制措施予以暂停营业。雪林乡、糯福乡要加强管控,减少疫情传播途径,凡擅自开业造成病毒传播的,将依法追责,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澜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 年 12 月 21 日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关于暂停进口冷链食品

上市流通销售的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严峻,进口冷链食品已成为疫情风险点和物防关键点,为认真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人物同防、人物同检”的疫情防控策略,进一步守住守牢进口冷链食品风险防控底线。依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普洱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的通知》(普疫指〔2020〕48 号)要求,经澜沧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暂停进口冷链食品上市流通销售,现就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 2020 年 12 月 20 日零时起,全县范围内全面暂停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市场流通销售。各农贸市场、冷库、海鲜专营店、超市、餐饮等经营场所一律暂停采购、经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

二、本通告发布之前,已进入澜沧县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各经营户业主要及时下架、停售、封存、召回。

三、发文之日起,市场监管、卫健、工信、交通运输、公安、农业农村、邮政等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全方位加强对冷链食品的监督检查。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采购、经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等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举报电话: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0879—7221248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879—8878899

本通告自 2020 年 12 月 20 日零时起执行,执行期限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根据疫情发展形势研究决定。

澜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 年 12 月 21 日

来源:拉祜澜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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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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