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午9点 数字贵州消费券在“多彩宝”开抢

经贵州省政府同意,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商务厅、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印发通知,从2021年7月16日到9月30日,开展“数字贵州·乐享消费”专项活动。

  “数字贵州·乐享消费”消费券第一轮发放已完成,抢到消费券的消费者大呼过瘾。没抢到消费券的用户也不必着急,买买买的“福利”还在继续,第二轮“数字贵州·乐享消费”将在8月16日上午9点开抢,请广大消费者关注。

  消费券发放规则

  “数字贵州·乐享消费”消费券参与对象为使用贵州电信、贵州移动、贵州联通公司手机号码的消费者,在“多彩宝”APP实名认证后参与抢券。每个手机号每轮可领消费券一张。消费者7月当月使用手机上网流量(不含WIFI)满19GB但不足39GB的,有机会领取1张“满100减50元”消费券;消费者7月当月使用手机上网流量(不含WIFI)满39GB的,有机会领取1张“满200减100元”消费券。不确定流量使用情况的消费者,可以咨询运营商确定一下自己上月的流量使用情况,确保能抢到消费券哦!

  消费券发放时间

  2021年8月16日9:00:00至9月4日23:59:59发放“满100减50元”消费券,2021年8月17日9:00:00至9月5日23:59:59发放“满200减100元”消费券,先到先得,抢完为止。

  消费券使用规则

  消费者通过下载“多彩宝”APP,进入“数字贵州·乐享消费”专项活动专区参与领券。消费者在成功抢券后,自发券日起20天内有效,逾期作废,不可转赠或兑换现金,超过20天未使用则自动失效,滚入下轮发放。单笔消费可使用一张,每张券只能使用一次,仅限本人使用。消费券支持在“多彩宝”APP多彩出游、同城车服、到家服务、话费预充、新华书店、黔货商城、移动商城、联通商城、和家电商城等场景使用。消费者在支付时,通过微信付款直接使用消费券抵用。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消费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数字贵州乐享消费券将实现商家、消费者需求精准对接,共同助力“数字贵州·乐享消费”专项活动,持续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

  更多活动细则,可通过“多彩宝APP”活动页面查看或致电多彩宝客服电话:400-900-8799。

8月16日上午9点 数字贵州消费券在“多彩宝”开抢

识别二维码下载“多彩宝”APP领券

来源: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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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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