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则大连宝马车驾驶员为报复社会,故意闯红灯,造成五死多伤的惨剧,极为震惊震惊。因此对这样的社会渣子,必须严惩。对道路交通的安全管控要更加严格。
除此之外我有如下建议:第一、对红灯开启之后,禁止通行的车辆。如有闯红灯者。监控装置应立即发出报警。可提醒正常通过斑马线的行人进行紧急避险;第二、设立一个在红灯开启时,禁止车辆通行的刺胎或者止锁装置,这样就有效防止了故意闯红灯的违规者。第三,如果遇到了消防车、救护车紧急闯红灯情况,可以由交警临时启动通行按钮使破胎装置不启动。
以上只是自己的个人见解,请有关部门探讨。
页面更新: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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