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标题,估计胖友们得懵:杀人的时候没想过“人道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11月4日,日本有两名死刑犯通过律师,在大阪地方法院发起诉讼,状告国家:死刑执行当天,并且是临行刑前的1~2小时才通知本人。没有时间办理提出有异议的申诉手续,导致不能申诉,这是违法。
日本的死刑使用绞刑,这是标准行刑室。
而且,死刑犯每天早上都要经受一遍“可能今天就要死了”的精神折磨,每天都在恐惧中。要求国家赔偿他俩总计2200万日元的精神安慰费。
关于这两名死刑犯,他们的律师没有公布其姓名。只知道是在2021年5月之前,已终审确定为死刑,目前关押在日本国内的某监狱。
律师表示:法律对行刑的通知时间没有相关规定。日本现行的方式是在行刑前的1~2小时,才去牢房通知本人。没有时间办理异议申诉的手续,认为这点违反了刑事诉讼法。
律师还认为,让死刑犯每天都要经受“也许今天行刑”的恐惧,带来难以衡量的痛苦。这种执行方式既不合法,也极为不人道。
目前,日本国内已终审判决死刑,尚未行刑的囚犯共有112人(截至2019年12月26日,法务省已公布数据)。
看看相对最近的死刑案例,不少案件都是在日本的胖友们当时看过新闻,了解过的。每一件都曾轰动过列岛,残忍暴戾冷血程度不是“人”能干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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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只杀死一个人的话,几乎不可能被判死刑。即使杀死两个人,也很难。手法极其残忍,性质极其恶劣,精神鉴定绝对没被鉴出毛病,才可能谈死刑。
判了死刑,可监狱蹲了二三十年也不行刑的例子比比皆是。实际上还是让死刑犯们苟活得足够长久。
现在,竟然挑剔起“苟活”的质量。那些想苟活,却被穷凶恶极剥夺生命的受害者们,找谁说理去?
而有些律师,就喜欢撺掇着打这种利用刁钻角度,挑战普通社会价值观念,又往往容易扬名立万的官司。
律师:植田丰
此案一出,激起民愤。日本雅虎上的评论区已被关闭,原先的近8000条评论也变成了“不公开”。
乡民评论
●要这么说的话,死刑本身就是不人道的。
●当天才通知,这种方式带来的精神痛苦,是死刑的一部分。
●当初做了什么才被判处死刑的?几经上诉了吧?为什么都败诉了,最终确定死刑的?
你们从杀人到上诉,一直在持续残忍折磨着受害人及其家属。哪怕你们被执行完死刑,这种痛苦也不会消失。
●但凡想想自己为什么被判死刑的,“非人道”这样的话就说不出口了吧。
●被你杀害的人,那天也不知道自己会死。
●这两个死刑犯完全没有悔过自新嘛。
●对被害人做出“非人道”的行为,却有脸要求自己得到“人道”待遇。
●所谓赎罪,就包括这种恐惧在内。
●被你杀害的人,当时更恐惧。
●不就是为了减少死刑犯的精神痛苦,才当天通知吗?以前搞过提前通知,但出现不少自杀的,后来才改成当天通知。
●那就不通知了。直接把人从牢房里提出去行刑。
●没有办理异议申诉手续的时间?申诉期间,不可行刑。这类律师拖延行刑的惯用套路了。
●为了暂缓执行死刑,硬找了个由头起诉。
页面更新: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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