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追究郭新振养父母责任的声音越来越大,也对郭新振继续同养父母在一起提出质疑,我对此不敢苟同并坚决反对。理由如下:
1,郭新振养父母没有虐待他,并且视为亲儿子,精心扶养。郭新振与养父母情感深厚,至亲至爱。
2,我们看来,郭新振童年不幸。但郭新振认亲前没有这种感觉,现在也只是认识到亲生父母的伟大,与亲生父母的情感并不强烈。
3,法律要保护受害者,如果现在追究养父母的责任,那就恰恰相反,最大受害者正是郭新振。
4,父母都是爱孩子的,郭刚堂认同儿子的做法,正是出于对儿子的爱。也认同郭新振养父母对儿子的扶养教育。
5,郭新振被拐,是人贩子的罪恶,能遇到郭新振这样的养父母,也是郭新振的缘分,这是坏事的最好结果,我们要知足。
6,唯一能追究养父母责任的,只有这一点,就是郭新振养父母是否提前向人贩子说明自己想要一个男孩。否则我们还是人心向善,祝福郭新振、亲生父母和养父母成为幸福的一家人。
页面更新: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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