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商品是如何进行处理的

目前市场上有很多的侵权商品,针对这些侵权商品一般的处理方法有被侵权方收购、拍卖变卖、用于社会公益事业或者是进行销毁,下面画明环境针对这四种方法我们进行具体的分析介绍一下!

侵权商品是如何进行处理的

侵权商品是如何进行处理的

侵权商品是如何进行处理的

一、由被侵权方收购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对于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知识产权权利人有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有偿转让给知识产权权利人。

没收侵权商品后,办案机构先征求被侵权方的意见,若其有收购的意愿,可通知其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经办案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有偿转让给被侵权方。

转让前,办案机构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价格鉴证机构进行价格评估,转让价不得低于评估鉴定的保留价(底价),具体转让价由办案机构、被侵权方协商确定。

二、拍(变)卖

被侵权方无收购侵权商品意愿的,可以委托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鲜活易腐、无使用价值、不允许上市的商品除外)。属于国家专营专卖的,交由专管部门收购。

无法拍卖或者流拍的,可以将侵权商品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购或者变卖。需要注意的是,侵权商品在拍(变)卖前,办案机构应当清除侵权商品上的商标标志,并严格审查竞(购)买人的资格。

三、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对那些具有使用价值但被侵权方无收购意愿且无法拍(变)卖的侵权商品,可以用于社会公益事业,救济困难群体,如捐赠给民政部门、红十字会、福利院、贫困山区、受灾地区等。

四、销毁

商标侵权商品的销毁主要有两种情形:

1.采取上述几种方式仍然无法处理的侵权商品,应当予以销毁。这样既防止因侵权商品处理这一环节未最终完成而导致整个案件无法及时结案归档,又避免侵权商品长期占用涉案财物仓库。

2.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或者明显属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侵权商品,应当坚决彻底地销毁,以防止危害后果的产生。销毁侵权商品时,被侵权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上面就是对于“侵权商品是如何进行处理的”的详细介绍,如果大家还存在“侵权商品销毁”上面的疑问,欢迎咨询画明环境!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25

标签:有偿转让   专管   商品   民政部门   公益事业   意愿   资质   海关   知识产权   使用价值   商标   机构   环境   社会   价格   时尚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