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种“红包”不能抢!

“抢红包”本是一种趣味活动,

但如果在群里抢了别人的指定红包,

而且拒不归还的话,

是否违反法律呢?

是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注意!这种“红包”不能抢!

近日,临沂市沂水县人民法院

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注意!这种“红包”不能抢!

2020年2月1日,沂水县公安局从被告李某处扣押现金1200元,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退还给被害人。2021年8月4日,沂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无权占有微信群内定向红包的情况下仍然领取红包且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性财产利益。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罚金2400元。

资料:新闻坊

编辑 | 沈彦菲

责编 | 沈彦菲

注意!这种“红包”不能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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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17

标签:沂水县   红包   临沂市   非法占有   目的   盗窃罪   罚金   被害人   被告人   人民检察院   数额   人民法院   被告   责编   公安局   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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