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师须知的发型变化规律

发式造型的美发规律之一是发式造型中统一与变化的对立统一。过分强调统一会使发式单调,但变化太多又容易杂乱无章。二者必须互相贯通,互相依存,在统一中求变化,在变化中求统一。下面由北京辉艺美发培训学校的李琪老师为大家讲解,发型变化规律的具体表现。

1.左右相称

左、右鬓角和左、右额角的头发构成纹样以及左、右两耳后侧的头发构成纹样相称,即左、右两侧头发的曲直、体积大小相当。且左右两边的头发曲直、体积大小的构成要服从脸型、头型。

2.前后相随

一是指从前额到颈背部的头发的层次或区域组合不脱节,不出现明显分界,保持自然趋势;二是指额顶、头顶、后脑和颈背部的头发过度要均匀。

3.长短相形

一是指头发索取长度同额头的高低、头型的长短、脖子的长短,甚至人体的高矮成适当比列;二是指发式外轮廓的线和形同额、面颊、颈的宽窄、凹凸相当。

4.上下相顾

一是指额上部头发构成的高度一般不宜超过脸长的三分之一;二是额上顶部的头发不宜采取忽高忽低的手法。

5.大小相成

指发式构成的区域之间比列恰到好处,发式轮廓的大小同头型,脸型的大小应该与肩膀的宽窄成适当比列。

6.曲直结合

也叫刚柔并济。一是指直中带曲,这种发式线条以直为主,曲为次;二是指区中求直,这种发式线条以曲为主,直为次。

7.宾主相应

指构成发式的主要花式与陪衬纹样的关系,以及发式的造型与头型、脸型、体型的关系应恰当,即主体明显突出,清新悦目;宾体配合得当,不喧宾夺主。宾主彼此呼应,相得益彰。

8.虚实相生

一般头发构成中的粗线为实,细线为虚;直线为实,曲线为虚;大区域为实,小区域为虚;繁为实,简为虚;聚为实,散为虚;明为实,暗为虚;强为实,弱为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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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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